永然聯合地政士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15日自由時報A10版吳欣恬、張菁雅、劉曉欣、張聰秋記者所撰「前年520前農地違規工廠 依國土法3面向處理」、「下波拆除清單 最快1個月後公布」、工商時報A18版彭媁琳記者所撰「農地違章工廠首波17 3月底拆完」、聯合報A3版彭宣雅、簡慧珍、楊濡嘉、張裕珍、洪敬浤記者所撰「17家農地工廠 3個月只拆5家」的報導,針對105520後新增的農地違規工廠,農委會、內政部及經濟部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分批拆除,民國106年底第一波公布的十七件已有「五件」拆除完畢,107年三月底前會完成拆除。預計一個月後將公布第二波拆除清單。

 

  農委會先前依據內政部衛星航照圖比對,找到疑似於民國105520後新增違規工廠建物有兩百八十六處。經現地調查後,最初定調至少34家新增違規工廠,第一波公布17家須拆除後,又接獲許多檢舉,第二波拆除名單目前還無法確切估算。農委會強調,公布清單和拆除行動會持續下去、不會停止,希望業者不要為了降低生產成本,而到農地上去蓋違章工廠。

 

  另外,內政部花敬群次長表示,針對這些在105520前就已存在且群聚之農地上的違規工廠,未來配合《國土計畫法》的國土重新劃設,將分三面向做處理。高度污染的產業,將搬遷到工業區或工業用地,例如污染性較高的電鍍業等;與農業加工或相關產業的工廠,可望劃入新的農業發展區第四類中;產業規模已形成聚落的工廠,將以區段徵收或市地重劃等手法,變更為城鄉發展區的產業用地。內政部強調,這並非「就地合法」,而是要讓早已大範圍密集的違規工廠有路可走,但長期違規不可能不支付任何罰金或成本,未來違規工廠遷移或改變地目等處理,都必須支付包括生態補償金及污水處理等必要公共設施的成本費用。

 

  筆者認為,政府為解決農地上違建工廠的亂象,總算有了一個好的開頭,期望政府早日讓政策確定,並展現「公權力」,且不要受到中央或地方「選舉」的影響,早日解決台灣農地上的亂象。

 

  永然聯合法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的土地分區管制、建築物管理、農地使用管制……等,近來不斷地在媒體上被爆開;內政部、農委會、經濟部均願針對目前農地上的「違章工廠」積極處理,值得稱許,不過關鍵一定要持續,民眾才不敢再以身試法,違章工廠才有真正遏止的一天,政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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