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124日聯合報B2版記者戴永華「宜蘭版農舍審查,陳金德:我負責」的報導,宜蘭縣政府確定《農舍審查要點》和《農業設施審查要點》,預計201821日上路,陳金德代理縣長表示,目前宜蘭的此一作法符合情理法,並且由他公布願負全責。

 

    儘管宜蘭縣政府強調要點內容符合情理法,但行政院農委會質疑縣府把「農舍」和「農業設施」「集中配置」形同混為一談而牴觸中央法規,將發函糾正並且要求縣府修改,對此宜蘭縣政府表示等收到農委會來文再說。

 

    宜蘭縣政府招開縣務會議,新訂《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並且修改《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由於是縣政府的作業要點,不必送農委會審核。

 

    陳金德代理縣長表示,「臨界道路」為農委會給各縣市的農舍經營計劃書,只是申請格式的公函附件,屬於「行政指導」,不是法規命令,不能依此要求農民把農舍都蓋在臨界臨路,且容易造成車禍或影響農耕日照。

 

    宜蘭縣府指出,農民如果不再臨界臨路蓋農舍,縣政府無法強制要求,但是有但書農舍和農業設施可在「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鄉村發展之適當位置」且「限配置於臨路地界限起縱深40%範圍內」。

 

    不過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卻表示,對於縱深40%有很大保留空間,縣府又把「農舍」和「農業設施」混為一談,跟中央《農業用地審查興建辦法》的規定不一致。雖然要點不必送農委會核備,但是要點內容不能牴觸中央法規,等縣府程序走完,農委會將針對要點提出法案糾正,並要求縣府修改。

 

    筆者不理解,目前宜蘭的農舍亂象,不得不整頓了,而且很多根本都是違法的「豪華農舍」,並不是真的用來耕田放農具的地方,縣府官員竟能視而不見,還要放寬規定,實在令人不解。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農地之管理」出現宜蘭縣地方政府與中央農委會看法不一致的情形,這有必要好好溝通,讓農地的管理能夠更周延;否則,出現中央與地方解釋不同,民眾也較難依循,恐影響法律威信,政府允宜加以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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