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125日蘋果日報A6版黃彥傑記者所撰「歧視 豪宅社區拒電競隊入住」的報導,香港電子競技公司看好台灣電競市場潛力,斥資台幣三億元,在內湖打造設有電競選手訓練室及直播攝影棚的「台北電競大樓」,為培養生力軍,也在南港「華固奧之松」社區租屋方便選手住宿、管理,但管委會卻阻擋不讓選手入住,香港電競公司經理林柏浩不滿表示,管委會以「電競選手會吸毒、打架生事,搬入會影響社區房價」等理由拒絕,已涉及「歧視」。

 

  據了解,欲入住的8名選手都是台灣人,同住宿舍便於集中管理訓練,南港「華固奧之松」僅作為選手睡覺的地方,並非訓練場所。但帶著選手入住時,卻被社區保全、管委會人員擋在大樓外,並表明說:「不會讓你們搬進去。」還打電話報警,但警方到場認為是民事糾紛未介入,雙方律師後來到社區會客室協商,但管委會堅持不讓選手入住。

 

  對於歧視選手不讓入住一事,華固奧之松社區管委會日前不願受訪,社區住戶也不願發表意見。

 

  筆者認為,住戶凝聚共識為了自己居住環境的提升跟維持,是一件好事,但住戶規約仍應該要遵守法律;且有電競選手入住社區,筆者認為房價應不至於受到什麼影響;因為不了解而產生畏懼或是歧視,是筆者所不樂見的;我國已實施《住宅法》,該法中有禁止「歧視」的規定,管委會應該要加以注意並遵守,俾符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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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