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年03月11日中國時報A2版張理國記者所撰「新聞透視-國土計畫涉開發利益 新百里侯必修」的報導,賴揆重要的「行政區重劃」疑似忌憚選舉年的敏感,讓國家迫切需要的重要政策,被簡單化,流於「人事職等調整」。因此「行政區劃」與「國土計畫」可能面臨「分道揚鑣」。
內政部2018年5月前將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地方政府依法將於2020年5月前公告實施所屬國土計畫,其中最關鍵的「國土功能分區」也將於2022年5月前公告實施。107年12月間9合1選舉產生的新任縣市長任期4年,橫跨國土功能分區時程,必需熟悉轄下國土計畫,才能精準確認國土功能分區。
立法院2015年三讀通過《國土計畫法》後,內政部已在全國各地公開展覽「全國國土計畫草案」,這項被視為全國國土規畫最上位的法定計畫,將全國國土依資源特性,劃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個分區,更可細分為18種分類,每個分區分類的土地管制不同,不得任意變更。像是若被劃定為國土保育區,將意味不得進行開發;劃為農業發展區,則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基本上只有城鄉發展地區,才有機會進行開發。
換句話說,國土功能分區因涉及土地使用開發的高度利益,將成各方角力戰場。且107年年底縣市長在接手市政工作後,將沒有蜜月期,立即將面對2020年「公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2022年公告「國土功能分區」,沒有一支專業的團隊,將無法負起重責,作好國土功能分區。
筆者認為,雖然「行政區重劃」茲事體大,牽涉行政組織及中央地方財劃問題,不是那麼容易可以完成,但2018年5月即將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接著2020年「公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若台灣行政區重劃可以把握這次時機,配合國土計畫做全面的檢討重劃,對台灣將會是一項重大的變革,更能實現國土計畫的精神。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比較憂心的是政府的執行力,台灣長期以來不斷地制訂新法,修訂法律,但都未能落實執行,導致違法現象處處可見,希望未來的《國土計畫法》能確實執行,不要在執行工作上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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