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租佔屋被點交 奧房客砍人縱火洩憤」」的圖片搜尋結果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0310日自由時報B2版黃旭磊記者所撰「欠租佔屋被點交 奧房客砍人縱火洩憤」、楊綿傑記者所撰「避免租屋遇奧客 親自收租取代匯款 增加了解房客機會」的報導,高雄市苓雅區六合路一家連鎖咖啡店的4樓,民國107039日中午12點發生火警。警方調查指出,有一承租人長期無權佔用房屋使用,法務部行政執行單位昨上午到場執行點交,承租人疑似不滿,先於1140分涉嫌拿刀劃傷樓下咖啡店員工,接著返回租處,隨後租處就起火。勢延燒至2樓髮廊及3樓樂器行,現場濃煙密布,承租人被嗆傷,1225分被救出火場,送往高醫急救,承租人情緒不穩,但暫無生命危險,警方在旁戒護。

 

  警方指出,承租人從事美術攝影工作,自民國103年起向咖啡店業者租屋,積欠2年房租跟4年水電費約台幣60多萬元,遭法院判強制點交,可能不滿執法憤而縱火。轄區派出所所長表示,目前鎖定邵男疑是縱火嫌犯,全案朝公共危險罪嫌方向偵辦,仍將待消防局火災調查報告查明。

 

  崔媽媽基金會法務曹筱筠組長表示,要避免遇到不好的房客,建議房東進一步了解房客家庭狀況、工作環境等個人資訊,因為房客的生活可能會直接影響到承租狀況。另外,房屋租賃契約簽訂後,不妨進行公證,若房客租約到期不搬,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免除一些繁複的法律程序,同時透過公證程序,雙方都可以認證一下彼此的個人資料,如戶籍地、身分證字號等是否正確清楚,如果出現糾紛時,對雙方都有保障。

 

  筆者認為,租房或是出租最怕遇到惡房東、惡房客,因此之前才有一個租屋平台,推出實名認證篩選房客的服務;現在「包租代管」等措施也已經上路,業者每月會代替房東了解租屋使用狀況,協助管理,怕遇到惡房客的房東不妨進行了解。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房東出租房子一定要慎選房客,而房客承租房子也要當一位優質的承租人。碰到事情一定要冷靜處理,不要動輒發怒,既傷身也會招來法律責任,切記!切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