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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水保法》整自家地種菜挨罰 14萬逼死部落農夫」的圖片搜尋結果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0313日自由時報B1版黃美珠記者所撰「《違反水保法》整自家地種菜挨罰 14萬逼死部落農夫」、「《如何救濟》農友可申訴或申請分期繳」的報導,新竹縣五峰鄉63歲男子曾肇海,將0.5公頃山坡土地以1年台幣8萬元代價,租給人整地種高麗菜,1068月遭檢舉沒申請就整地開挖,新竹縣五峰鄉公所突襲稽查,曾男1072月收到台幣14萬元的違反《水土保持法》罰單,他不懂法律、看不懂公文書內容,不知道整理自己土地耕種要申請,曾男因而想不開,認為公部門沒給予適當機會解釋說明,於10739日竟然喝農藥輕生,已於311日不治。

 

  曾肇海的姪子曾健忠直言,伯父土地上的違規是事實,縣府依法行政開罰也沒錯,但質疑新竹縣五峰鄉公所何以在稽查時不能會同當事人,就直接在稽查紀錄上載明「當事人未到現場」,卻這麼潦草地呈報上,這樣的行政執行方式是否有檢討空間?

 

  新竹縣府原民處表示,為了稽查的秘密性、行政效率等,查報違規第一時間,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通知當事人到場;但有鑑於曾肇海的悲劇,他們已於312日受理曾健忠陳情後已明確規定尖石、五峰2個原鄉,未來公所查報案件,須檢附當事人的意見供縣府裁罰時參考,否則一律退件補陳。至於曾肇海的被檢舉案,原民處將視土地利用和曾家實況酌情予以重新裁定。

 

  筆者認為,很遺憾事情的發生源自於當事人不了解法律,建議政府應該要加強宣導,尤其是轄區內土地皆被劃為「山坡地」,相關山坡地的規範就更應該要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土地使用的法規限制在哪;且現在《國土計畫法》已經通過,每個分區分類土地的管制內容為何,也希望政府能加強宣導。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現在法令多如牛毛,民眾不瞭解法令的人太多了,這也是自己立願「普及法律常識」,不過政府手中有公部門的資源,政府如能加強事前的宣導,讓民眾「知法守法」,就可以減少「違法被罰」的案件。至於因被罰悲憤而自殺相當不值得,希望大家都能珍惜生命,遇到事情時,就「面對它、處理它、接受它、放下它」,這樣就可以坦然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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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