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41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楊綿傑「442家露營地非法經營,230家在山崩、地滑區」、A10版記者彭健禮、蔡孟尚「非法露營業者跳腳,地方盼立專法」等報導,台灣近三年興起露營風氣,但交通部觀光局日前只揭露合格露營地84家遭批評,觀光局又揭露第二波897家露營調查結果,結果發現非法業者共442家,超過半數、230家位於山崩地滑地直敏感區,不合格比例相當高。

 

    該資料是經由行政院農委會、內政部營建署、財政部、經濟部等單位提供資料彙整而來,其中五成一、四五五家合法,四成九、四四二家非法。非法業者中,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共二三家;特定水保區廿五家;土石流潛勢區六十二家;涉水土保持且違法廿九家。另國土保安用地十四家;保安林十二家;違反國家公園法、森林法、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的露營場計七十家。

 

    對此,有業者認為許多業者願意配合法規,希望政府輔導、指導他們,讓露營區環境更完善,保障消費者權益。但政府遲未制訂一套遊戲規則,業者面對水保、農業、消防、工商等單位輪流稽查,像隻「小蜜蜂」般、忙個不停,卻不見整體的政策,而且露營區周邊有聚落住家,若政府認為危險,為何不限制禁止居住?且在拋出此公告「恐嚇大眾」後,又提不出相關對應政策,不也是等同「肇事逃逸」的不負責任行為。

 

    新竹縣政府表示,縣府官網於民國106年十月就公告位於環境敏感地帶的露營區,包含在特定水土保持區、土石流潛勢溪流範圍、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的露營區,其中特定水土保持區禁止任何開發行為,相關單位也與檢警成立稽查小組,甚至出動空拍機蒐證嚴辦。新竹縣府強調,民國106年在尖石鄉、五峰鄉已查辦多件濫墾濫伐的違法開發案件,不只是針對露營區業者,有人為了栽種經濟作物違規開墾,只要調查屬實一樣開罰,並持續追蹤行為人或管理人是否有恢復土地原狀。

    筆者認為,台灣最近這幾年瘋露營,但是露營場地的開闢,牽涉到水土保持、生態保護種種問題,雖然目前台灣有土地使用管制的相關法規,但並未針對露營場地特別制定專法,希望政府、業者可以好好坐下來談判,制定一套遊戲規則,讓業者有所依循,愛好露營的民眾也能放心安心的享受露營的樂趣。

 

    過去曾經擔任過露營休閒車協會理事長的李永然律師對於露營並不陌生,曾是這方面的愛好者。「露營地」一定要好好規劃,這種有益身心及家庭和樂的活動可以舉辦,合理的法令業者好依循,民眾使用也可以放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