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都更五大案 投資300億元」的圖片搜尋結果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413日經濟日報A4版潘姿羽記者所撰「公辦都更五大案 投資300億元」的報導,內政部葉俊榮部長表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計於民國1077月掛牌,準備推出五大公辦都更案,投資金額逾台幣300億元。雖是公辦都更,民間將一同參與,或可公開評選委託民間事業機構為實施者。

 

  立法院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有機會於本會期三讀,若順利完成,此次《都市更新條例》將是有史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也正式拼上最後一塊「都更三法」的拼圖。葉俊榮部長指出,組織和制度都已經完備,預計推出五大案,包含台北市信義兒福中心AB基地、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新店榮工廠地區及新竹市建功高中南側地區等案件,而且這些都將是民間一同參與的公辦都更。

 

  葉俊榮部長說明,本次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已增列「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專章,公辦都更的方式可以由政府自行實施或同意其他機關實施,實務上就是借用民間的充沛資源,或是也可採公開評選委託民間事業機構為實施者,多元合作來推展都更業務。

 

  另外,葉俊榮部長指出,過去為都更討論焦點的「一坪換一坪」的問題本質是容積獎勵不夠透明、金融配套不足、民眾又對制度不了解,因無法確保都更過程中的權益能受到保障,才會希望透過容積提供,去解決財務問題。而《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已朝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明確化的方向修訂,並搭配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併送,如此一來,都更整合階段的不確定性因素減少,就能夠提高民眾參與意願。《都市更新條例》也建立金融配套措施、加入「信用保證機制」。

 

  而對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葉部長表示住都中心是行政法人,肩負公共任務、但也要講究績效,因此不可能切斷與民間合作,相反地,要在組織彈性納入民間元素,才能達到這二大目標。因此引進民間人才將是關鍵,希望可延攬到金融、行銷、產業界人才,讓產官學合作更緊密。

 

  筆者認為,台灣人民對於「都市更新」已經等了太久了!希望「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的成立,能讓「公辦都更」發展更好、更順利,更能連帶影響「私辦都更」的進行,改善民眾居住環境與安全,進而保障人民之「居住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國內六都房子老舊是一眾所皆知的問題,尤其是「台北市」、「新北市」,但法令中最重要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竟然在立法院躺了四年以上,嚴重立法怠惰,現終於露出曙光,希望《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儘快完成立法,而且更盼望行政機關提振「公權力」,貫徹執行,人民參與都更才有意願及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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