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0427日自由時報A1版李立法記者所撰「『大師兄』民宿占國有地 林智勝岳父起訴 296萬」的報導,職棒球星林智勝的岳父王新展先生在屏東縣琉球鄉經營的「大師兄海景小棧」民宿,因占用國有地及違法營業被屏東縣政府開罰並勒令停業,王先生仍繼續營運,經國有財產署移請台灣屏東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王先生涉嫌違反《都市計畫法》將他提起公訴,還要追回占用兩年多期間的營利所得近台幣三百萬元。

 

  經台灣屏東地檢署指揮調查站偵辦後,認定「大師兄海景小棧」違法占用國有地營利,檢察官依違反《都市計畫法》起訴該民宿負責人王新展,同時還要追回該民宿從二○一五年一月至二○一七年九月這段占用期間的營利所得台幣兩百九十六萬多元。另外,國有財產署屏東辦事處表示,將對王新展追償非法占用期間的「使用補償金」,若當事人提不出相關證明,將以五年計算,依占用面積及地段粗估約台幣兩萬四千元,並要求回復原狀。

 

  王新展則喊冤表示,他並沒有占用國有地建民宿營利,民宿建築物都蓋在自己私有地上,公有地只是舖設草皮護坡,「大師兄海景小棧」也已於二○一七年十月停止營運;王新展認為檢方起訴及要沒收他兩年多的營業所得不合理,表示會透過法律爭取公道。

 

  筆者認為,國民守法觀念不足,政府執法不嚴,才會頻頻傳出山坡地濫墾、國有地遭占用的現象。希望政府能貫徹執法、建立公權力,人民才不會心存僥倖,才能終結國有土地被占用的亂象。

 

  不過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提醒刑事要秉持「無罪推定原則」,檢方雖提起公訴,但被告王新展先生應盡力在刑事庭提出「有利證據」,請求法院調查,法院法庭也應公正依法審判,俾保刑事被告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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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