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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427日中國時報A12版記者林縉明所撰「不滿捷運徵地,地主嗆住哪裡」、自由時報A16版記者鍾泓良所撰「捷運南環段北環段地主不滿遭劃入」等報導,台北市捷運環狀線裡面「南、北環段」沿線土地都市計畫變更,其中有四個車站因為興建需求,導致有五筆土地涉及都市計畫變更,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2018426日針對此案進行討論,反對民眾占多數,認為捷運站位置、出入口設計不當,還有人質疑捷運局事前並未與地方討論,痛批北市府黑箱,堅決反對徵收私有地。

 

    根據規劃,台北捷運環狀線南、北環段跨越雙北市,總經費新台幣1378億元,全長20.66公里,包含18個車站,其中有11站在台北市。因應捷運站出入口、通風井等設施的設置,文山區Y3Y4站和士林區Y26Y28站涉及私有地必須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土地徵收。

 

    根據台北市捷運局規劃,南環段位於木柵路二段、興隆路四段的「Y3站」,因為要設置出入口跟通風井,必須將商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位於木柵路一段、辛亥路交叉口的「Y4站」,因為要設置出入口、通風井,則要將兩處商業區變更為交通用地和捷運開發區。

 

    至於北環段,位於中正路和捷運淡水線交叉口的「Y26站」,因為要設置出入口和通風井,必須將商業區變更為捷運開發區;位於故宮路和至善路二段的「Y28站」,因為要設置出入口、通風井,將住宅區變更為交通用地。

 

    其中Y4站的地主在會中陳情,指土地位於木柵路上,原本是日夜都可以做生意的黃金店面,如今被變更之後影響生意,為捷運設置應該改為永建國小對面機關用地。Y26地主則陳情,指土地是祖傳下來,許多地主被劃設為捷運用地前都不知情,且捷運要十年以上才會蓋完,居民都流離失所。

 

    針對民眾陳情意見,林欽榮副市長則表示,各車站選址和相關規劃,捷運局應該加強和民眾溝通解釋,並在系統和工程可行性等前題下多方評估各種方案交委員會討論審議。

 

    筆者認為,「徵收」必須符合「公益性」和「必要性」,公共工程如果有需求,附近如有「公有地」,應該要優先使用。不過捷運路線相當長,不免因為設站的需求,要使用到「私有地」。不過即使要徵收,也要事前充分溝通,並給予相當的補償才合理,才是尊重人民之「財產權」的表現!!!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捷運」建設固然重要,政府也有《大眾捷運法》作為依靠,但規劃時不能太過於專擅,且應傾聽當地地主的聲音,進行合理規劃;不得已用到「私人土地」,以「聯合開發」為優先考量,不得已才用「徵收」,且要給比較好的條件,人民自然樂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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