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實價登錄」的圖片搜尋結果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519日工商時報A10版蔡惠芳記者所撰「預售屋納實價登錄 業者盼暫緩」的報導,「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案將預售屋擬納入實價登錄,引發爭議,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日前到立法院陳情,建請立法院修法前,宜審慎三思。

 

  不動產開發公會認為,預售屋若要實施買賣簽約完成後30日內登錄揭露資訊,會產生相當多的市場交易秩序混亂和困擾。首先,預售屋尚未完工,屬於「債權」並非「物權」,由於尚未辦理產權登記,也沒有門牌號碼,若硬要實施門牌逐一揭露交易資訊,如何登錄?

 

  其次,從預售階段到完工交屋,中間的銷售時間可能長達23年,施工期間動輒面臨物價波動、交易價格波動、坪數丈量和登記的誤差、房地總價的找補誤差,種種交易條件不同,都會造成交易價格的差異化。如果法令強制要求預售階段一簽約,就要在30天內登錄,那麼23年後交屋,這中間所產生的買賣價格異動,將造成很大困擾。

 

  第三,若實價登錄從現行的去識別化,改為逐一門牌登錄揭露的識別化,未來賣方、買方的隱私全都露,將造成相當大的爭議和困擾。

 

  第四,修法內容此次還有買賣雙方揭露價格如果有錯誤,必須加重罰則,建商認為,對於鮮少買賣不動產的阿公、阿嬤或升斗小民很不公平,萬一登錄錯了、或委由「地政士」寫錯了,結果將要承擔重罰。因此建請立院,宜審慎三思修法方向。

 

  筆者認為,預售屋的價格一直很不透明,導致新成屋的實價登錄行情參考價值低。業者認為2~3年後交屋,將產生中間價格異動,造成困擾,但消費者不也可以反過來質疑,若2~3年後才做實價登錄,建商不就可以在這期間隨意抬高價錢?但筆者也認為業者的疑慮不是完全沒道理,政府應該對於實價登錄申報的系統做改善,並設置偵錯的機制,才不會造成誤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不贊成現在就針對「預售屋」交易為實價登錄;其實可先進行「預售登記」制的確立,未來再做預售屋的實價登錄,會比較理想。台灣近年來修法太倉促,造成類似《勞動基準法》「一例一休」的錯誤修法,希望「實價登錄」不要有類似錯誤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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