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519日聯合報A1版記者張宏業、賴佩璇「竊占國土,全台搜索」的報導,全台各地露營區、觀光農場、民宿林麗,不少業者涉嫌占用國土或濫墾,而危及「國土保育」,調查局已經於2018517日鎖定41家業者,動員17個外勤處站,全台同步搜索約談71名涉嫌者,並釐清是否有人謀不臧。

 

    調查局並指出,交通部觀光局日前公布全台各地大規模濫墾山坡地、經營露營區或觀光農場的資訊,顯示全台露營區有95不合法,調查局深入調查之後,鎖定範圍大、事證較明確的展開首波查緝。

 

    竊占國土面積最大者,為新北市石碇區烏塗窟「春川農場」面積達10萬平方公尺,原本為新北市榮民服務處國有地,王姓業者家族開挖整地興建道路和建築物改栽植蔬果和培育落羽松樹苗,透過春川農場對外販售高檔農產品。

 

    花蓮玉里區號稱全國最大滑草場露營區的「東湖生態農場」,土地屬於「國有財產署」,施姓業者未向主管機關租用竟違法開發6500平方公尺面積有八個足球場大。

 

    台北市調查處也掌握新北市平溪區一塊傾倒廢土的土地屬於「林業用地」,遭到「志浩慈善基金會」擅自剷除樹木、開挖道路,興建為道場,面積高達30000多平方公尺,沒有提水土保持計畫送審,違反《水土保持法》。該土地濫墾岩石裸露,新北市政府曾經開罰,要求依法種樹並重提申請,但基金會都不予理會。

 

    為了保障國人「住」和「玩」的安全,阻止危害繼續擴大,後續仍將從速、從嚴偵辦大規模國有地、土地超限利用案件,保育國土資源。

 

    筆者認為,業者敢明目張膽佔用國有地濫墾,應該盡速調查有無人謀不臧的情形。另外,山坡地開發也務必要做「水土保持計畫」,不能任意濫墾、濫伐,否則接下來颱風季要來了,可能會有土石流的危險,將造成生命財產的重大威脅,不可不慎,希望政府能夠謹慎處理,而不是每次重重舉起,卻輕輕放下!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國有土地」適用《國有財產法》,國有財產署為主管機關,應主動積極管理,一發現有非法占用、違法利用,即應立即處理,才不會有這種濫佔國有地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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