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526日聯合報A1版林河名記者所撰「全國首例原民特定區 司馬庫斯、鎮西堡土地使用可望鬆綁」、A10陳斯穎記者所撰「司馬庫斯、鎮西堡拚觀光 原住特定區吸青年回鄉」的報導,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泰雅族鎮西堡及司馬庫斯部落」案。內政部林慈玲常務次長於107525日表示,將針對與現行法令不合的部分,依原住民需求作「合理的放寬」,既能解決問題,也兼顧環境敏感地區的安全觀念等要求。

 

  這一「特定區域計畫」全區皆屬石門水庫榮華壩水庫集水區,屬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如依現行規定,除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外,不得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變更編定,當地許多使用土地行為,多半未符合規定。計畫實施後可望解決這項發展與限制間的矛盾難題。

 

  內政部強調,為解決原住民地區建地不足的問題,該計畫還設計「未來成長發展區」,在不破壞原有山林的前提下,給予未來成長發展的空間。未來特定區域計畫規畫為五大功能分區,包括「水源保護區」、「災害潛勢管理區」、「居住與農耕生活區」、「自然生態發展區及成長管理區」,並將既有建築物土地檢討變更為丙種建築用地或適當使用地的基地範圍。

 

  司馬庫斯部落拉互依秘書表示,很高興看到此一計畫通過,過去的部落的土地都屬易崩塌的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土地都不能變更使用,以建地來說,部落人口增加,過去的建地早已不夠用,內政部審議通過「特定區域計畫」,希望能盡快實行。

 

  而且生態旅遊是這兩個部落近年發展的特色,由於路途遙遠,到當地旅遊的遊客通常都需要過夜,對民宿建築的需求量也愈來愈大,這些都是亟需透過特定區域計畫改善的問題。若能改善,就有產業活動,能吸引青年回鄉發展。

 

  筆者認為,為了保護國家土地資源能永續發展,即使是「原住民保留地」,也不能過度開發是沒錯,但法律不能訂得太嚴,不然就會像新聞所報導的這樣,不符實際需求,導致民眾違法情事嚴重,政府公權力不彰。期望政府在計畫實施後可以嚴格執法,不然法律再怎麼修訂,也都將失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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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