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69日聯合報A1版記者修瑞瑩、唐秀麗、翁禎霞「農地種電,立委:政策殺人」的報導,五年前政府大力鼓吹「農地種電政策」,引發大批民眾投資,結果因為出現部分良田流失的「假種地、真種電」亂象,三年前管制趨嚴,卻造成部分早期投資的農民貸款種電卻面臨撤照拔電錶,血本無歸困擾,甚至有人為此自殺,衍生合約糾紛達上百件。

 

    立委蘇治芬、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郭軒甫表示,目前全台溫、網室結合屋頂型太陽能光電存廢爭議,包括農民訴願和光電業者訴訟約數百件,農地種電政策早期規定不清,之後才趨嚴取締,違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形同對早期投資的農民挖陷阱、政策殺人。

 

    台南就傳出一對姊弟號召親友集資新台幣二億元、蓋十場網室光電,結果農政單位稽查認為不符合網室栽植實績,要求改善,壓力過大相伴燒炭自殺。

 

    農委會2013年修訂《申請農業用地做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放寬「特定農業區」和「一般農業區」農業生產設施可以申請附屬綠能設施,農地種電一時間遍地開花,卻遭到批評不少「假種地、真種電」。後來2015年政府意識到問題嚴重,又突然緊縮政策,對於區段、面積有限制外,規定要採兩階段申請且一定要結合「農業」,如果只賣電要被撤銷農業生產設施使用許可,中止發電。此外還新增種電溫、網室農業產量要達該品項以網三年平均值七成,且必須完全依照申請擬具的經營計劃不得變更或增加作物品項,之後又增加審查辦法要求屋頂透光率達60%。各縣市加強查緝的結果卻衍生問題,光電設備農業設施許可被撤銷,台電在此種情形下只能拔表。

 

    台南市農業設施許可被撤銷約130件,有近70件面臨拔表,台南市許至椿議員表示,農業設施被撤銷,租地給光電業者農民打官司要求解約,也有業者控告農民,相關訴訟全台多達一百多件。

 

    農委會、經濟部等單位,民國1072月在蘇治芬立委要求南下協調,要台電「暫緩拔表」並請農政單位「輔導農民種電合法化」,而依照現行規定,合法化必須拆掉六成的光電板,農民憂心暫緩期一旦過去,未來不知如何因應。

 

    筆者認為,台灣現在面臨缺電危機,如果農地在兼顧農業生產下,還可以發展綠能,本意應該是相當良善,可惜少數不肖業者「假種地、真種電」引發批評之後,政府又修改法令,導致部分一開始配合農地種電政策的農民或業者無所適從,無端衍生更多爭議,政府應該盡快解決此問題,才不會讓問題擴大且複雜化!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一個政策在台灣施行,常常是立意良善,後來就被濫用,「農地種電政策」也是其中之一,這主要是政府長期執法不嚴,就會有「假種地,真種電」的投機行為出現,盼政府以後推出政策一定要三思而後行,才不會造成多人受害,且難以收拾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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