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724日聯合報A7版記者翁禎霞「罕見!法拍殯儀館,附贈土地廟」的報導,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民國107731日將法拍屏東第一家「私人殯儀館」,底價訂為新台幣11千萬元,已經引起葬儀業者注意,但考慮往生者家屬的權益,在拍賣出去後將不點交。

 

    屏東分署表示,「台灣生命殯儀館」位於屏東市民生路,因為業者積欠「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經過稅務單位多次催繳不成,在不動產抵押的情形下才會走上法拍的命運。

 

    這也是屏東分署第一次接觸到殯儀館法拍案,總共拍賣16件不動產,面積共計1600多坪,包括殯儀館、納骨塔、告別式會場、周圍土地公廟,因為有往生者家屬擔心法拍會影響他們的權益,因此分署開會討論後認為當初簽訂的定型化契約屬於永久使用,初步決定拍出之後不點交由拍定人進行協商。

 

    根據了解,屏東市區公立殯儀館只有市公所經營的殯儀館,但是功力設施老舊不足,近年在市立殯儀館周圍開了三家私人殯儀館,台灣生命館是最早的,此次法拍已經引起殯葬業者注意,因為縣府沒有興建殯葬設施的計畫,私人殯儀館還是很有市場,因此考慮競標。

 

    筆者認為,「殯葬設施」一般在買賣房產的時候,都會被認為是「嫌惡設施」,影響房屋的價值和交易價格,但殯葬設施本身的交易,尤其是「殯儀館」,比較少見,尤其是成為法拍的標的,頗具話題性,但因為「不點交」,所以能否順利脫標可能還是個問號。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則認為不管何種拍賣,一定要事先研究相關法令及拍賣標的物的產權、屋況,還有「拍賣公告」,這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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