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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910日自由時報A2徐義平記者所撰「除都更路障 容獎將全面行政審查」、「民間都更4年拚120 引資2千億」、「危老條例上路逾1 北市卡30多案」、「18年後 全台9成是逾30年老宅」的報導,在立法院躺了五年多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好不容易在上個會期初審通過,新會期被列入優先法案,力拚民國107年年底前上路。內政部花敬群政務次長強調,過去都更審議委員會強調「公益」與「回饋」,常因容積獎勵刪減等爭議,拖慢審查進度,引發爭議與不信任,未來都更條例修正案三讀後,只要是都更案、就具有公益性,委員只要再確認是否符合法規,沒有資格去刪減容獎,可望大幅加快審查速度。

 

  而根據未來四年都市更新發展計畫報告推估,八年(2026年)後全國屋齡逾卅年的老宅將近六百萬宅,占全國住宅存量比率超過七成,若不加速都更作業,2036年時,屋齡逾卅年老宅將近七四○萬宅,占比達八十七.五八%;也就是十八年後,全國每十戶住宅有近九戶是高齡老宅,老化加速且更嚴重。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黃舒衛總監認為,都市更新已不是建築投資業的產業發展問題,更應該連結到高齡化、少子化的社會課題,從環境、機能需求層面全面檢討都更,聚焦在公安、健康福祉等長期議題,甚至可擴大到周邊產業,例如可導入智慧建築、智慧城等資通訊(ICT)運用。

 

  另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上路後已超過一年,政府曾經宣示,全國透過危老條例完成的都更案要達到核定五百案、一萬戶的目標。但內政部花敬群政務次長坦言,今年(民國107)應該是達不到了;他也點出問題所在,危老上路已超過一年,但多數地方政府的地方自治條例尚未完成,尤其是做為指標的「台北市」,據他瞭解,就有卅多案在排隊等待。

 

  但花敬群政務次長說,目前並沒有延長危老條例的打算,一切依據當初訂定的法規與目的進行,就算「十年」落日到了,都更條例修法理應早就完成,還是可走「都更模式」。不論是危老條例或者是都更條例修法,最理想情況應該是「都市再生」,但「都市再生」並非直接用推土機推掉一個街廓,也可採分區分塊推動;只是目前很多條件還不成熟,得要民眾相信政府、政府能力也夠,才會使得都市再生有共同願景,未來十年還是充滿想像的空間。

 

  筆者認為,「人老」、「屋老」雙老已經是台灣嚴重的社會問題,若不加速解決,都更速度永遠趕不上老化的速度。《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若上路,應該可以再加快都更速度,也可以吸引到建商投入「民辦都更」。而重建程序速度較快的《都市危險及老舊房屋重建條例》上路也已經超過一年,但各地方自治條例還躺在議會,造成危老條例並沒有因為重建速度比較快而掀起風潮,政府有必要再斟酌考量延長期限,並加速推動,使台灣大量的「老屋」獲得改建,維護人民居住安全。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老舊房屋的重建是台灣必須面對的問題,政府必須拿出魄力,一方面宣導,一方面用實際案例證明,讓「實施者」、「民眾」有信心,大家才能投入;現在連《都市更新條例》修正就躺了長達5年,民眾難免觀望,希望能真正用心,使人民能住的安全,都市景觀也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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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