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7105日工商時報A12版記者彭媁琳「憂陸資來台炒房,內政部:事前嚴審事後追蹤」的報導,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在於2018104日部務會報中指出,真對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內政部持續嚴格審核、事後追蹤管制,不樂見陸資來台炒作影響社會安定和國安疑慮。

 

    內政部地政司在部務會報中提出「訪查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使用情形」報告,相關統計指出,自民國91年至1079月底止,陸資來台取得不懂產累積數量492件、權利金額共約90億元。徐國勇部長表示,開放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是順應全球化潮流並且有效運用資金和技術提升台灣地區整體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但政府不樂見陸資來台炒作市場、影響社會安定或是致生國安疑慮。

 

    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採取「許可制」,依據內政部訂定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作為審核和管理依據,由申請人像不動產所在地地方政府提出,經過內政部審查通過核發許可,始可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僅供已登記並供住宅用者,每人取得「一戶」,不得作為出租或是非住宅使用。大陸地區法人,如果要取得員工居住的住宅、工商業務經營營業處所或是辦公室,可以申請取得、設定或移轉已登記的不動產物權。

 

    另外內政部也於20176月也修正發布許可辦法,增訂如果陸資取得不動產,經查出未依申請目的使用或是有其他違法情形,內政部可以撤銷或廢止其許可,並且限期在「一年」內移轉,逾期不移轉者,將逕自標售,已落實陸資在台取得不動產的有效管理。最近一次清查是2018年上半年,有六件未符合許可目的使用,後續依行政程序繼續確認是否違規,另外自規定修改後,已經依法廢止五件許可案件。

 

    筆者提醒民眾,目前政府對於陸資在台取得不動產,還是採取有限開放的許可制度,因此陸資要來台買房,難度不低,如果有意以大陸人士為客群的建商,要特別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受影響。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自己在進行兩岸交流時,有時會有大陸人士關心來台購置不動產的程序,這方面如有需要,還是透過專業地政士、律師協助辦理,較為妥適,切勿自己瞎辦,造成不必要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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