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109日自由時報A13郭安家記者所撰「山坡地「住三」都更 二讀闖關成功」、聯合報B2版邱瓊玉記者所撰「北市13處山坡地都更 將解禁」的報導,台北市寸土寸金,位於山坡地的第三種住宅區(簡稱住三)不得進行都市更新,但國民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聯手修法解禁,日前在議會二讀通過《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允許十三處非地質敏感區可進行都更、粗估有上千戶將可解套,若民國107109日三讀通過,最快一個月、最慢民國108年公告實施。

 

  提案修法的闕枚莎議員說,有里長陳情,山坡地住戶絕大多數是弱勢,沒有能力購買新屋,住戶都更無門;內湖成功路就發生路一側可以都更、另一側位於山坡地無法都更,類似誇張狀況不勝枚舉。更何況不少建物都是30年以上老舊建物,若不更新,一旦發生大地震恐釀災,希望自治條例修法通過後,讓居民更安全。

 

  北市都更處簡瑟芳總工程司表示,之前盤點位在山坡地住三的基地40處,面積20公頃,其中有13處基地為非屬地質敏感地區,分別位在內湖、南港、信義、文山等四行政區,其中又以內湖、文山占最大宗。

 

  而台北市政府過去反對此項政策,北市都更處簡瑟芳總工程司表示,當初是因考量第三種住宅區多可獲得兩倍容積獎勵,市府不希望鼓勵山坡地大面積開發,擔憂山坡地出現高樓層建物,且循都更方式還會出現基地規模過大問題,因此當時希望山坡地的住宅區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的方式進行重建,對環境衝擊會比較小,不過既然議會審議通過,一切尊重。

 

  筆者認為,山坡地雖然不適合大規模開發,但當地居民住的權利也不能漠視,非敏感的山坡地地區,蓋新建物反而應該更安全。政府若擔心都更給的高額容積獎勵,會造成大規模的山坡地開發,則是否應該另外研議配套措施,或是山坡地地區專案審查等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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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