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107.11.10中國時報A5版記者林志成所撰「活化校園 13公益用途可承租」,因少子化影響,衍生校園餘裕空間,教育部原訂有校園空間活化辦法,最近更明訂幼兒園、社會教育機構、社會福利設施、觀光服務設施,及配合各地方政府重大政策、社會發展、社區需求且不涉及商業行為的用途所需場所等13項用途可優先承租校園餘裕空間,督請地方政府秉持文教公益為先、校園()安全為要、資訊公開透明、簽訂行政契約、兼顧多元需求等空間活化原則辦理。不過專家提醒,這項政策讓學校成員變得複雜,如何確保學生安全很重要。

     教育部表示,全國有272所偏遠學校整併或遷校,產生很多閒置空間,目前有250個學校已活化,還有22所學校待租或可提供公益使用。例如花蓮縣90年停辦的大進國小大全分校,101年改制活化為光復鄉立幼兒園2班。園長結合在地社區資源,聘任具族語教學能力之教保員實施族語教學,將日常課程與本土文化、社區資源與學校教學相結合,讓族語的學習從小紮根,以延續在地原民之傳統文化,非常有意義。

     教育部國教署則強調,活化餘裕空間一直是政府努力的目標,將持續以「明訂原則、系統處理、創新應變、地盡其利、物盡其用、發揮功能、提升效益、永續發展」推動校舍空間活化,延續校園生命力,希藉此提高校園空間之利用效益,以延續校園餘裕空間的新生命,讓教育資源重新活化再利用。

  筆者認為,教育部立意良善,多元辦理餘裕空間活化事宜,若能加上相關配套措施,讓許多校園餘裕空間以不同形態及多元功能再次回歸服務社區,實為一大福音!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灣的「公有資產」很多,國有土地或其他公有土地均先後進行活化;現在因 「少子化」,致有些校園已招不到學生,將之「閒置」則甚為可惜,教育部為了活化,將「公益用途」也列入可以承租,這是一不錯的做法,盼未來能有良好的管理,而有不錯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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