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經濟日報民國1071121A5版記者陳美玲、楊雯琪所撰「北市都更中心 再報喜訊」台北市都更推動中心於民國1071120日與全坤建設簽下成功招商的第五案信義三興段公辦都更;全坤建設江清峰總經理表示,都更中心先行整合地主後公開招商的公辦都更案,執行上都相當順利,該策略確實是都更可以嘗試的新方向。

 

   台北市林欽榮副市長〈身兼台北市都更推動中心董事長〉表示,都更中心成立近四年已完成大直北安段、捷運科技大樓站、敦南段、南港之星,以及1071120日與全坤建設簽約的信義三興段公辦都更案,預計10712月還有近捷運忠孝復興站的第六案忠孝懷生段公辦都更案將簽約,總計六大案共吸引民間投資金額台幣458億元,創造逾千億元產值。

 

   林欽榮副市長強調,「都市更新」是振興城市的力量,長久以來私地主都很期盼此案開發,在透過都市計劃變更及公辦都更方式下,全案不到兩年就完成整合,接下來希望在1081月時程獎勵到期前趕快完成都更審議程序。

 

  台灣的都市更新,是以1998年公布的《都市更新條例》為依據進行的,法令公布後的十年間,絕大部份成功案例是民間部門的更新重建案,除了921地震、331地震後的災後重建案例外,大部份屬於民間的土地整合與開發型式。

 

    筆者以為都市更新優點,可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公共安全,若以改建利益來看,都更後的房價易上揚,等於改善自有居住空間,又有土地、房屋增值的好處,且有賦稅優惠,實為老舊建築居民們所以引頸期盼,若公辦都更能持續推動,不但私地主間整合的速度加快,也會大大提升民間企業參與開發的意願!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肯定台北市推動「公辦都市更新」的努力,由於「自辦都市更新」受文林苑事件的影響,使「都市更新」蒙上陰影,台北市政府努力拚「公辦都市更新」,未來一定可以讓民間更有信心,而提升「自辦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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