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年元月14日,蘋果日報A2版記者葉家銘所撰「陳菊任內『賣掉1個梵蒂岡』還債462億 高市大轉彎:盡量不賣地」高雄市長改朝換代,陳菊時期賣地紓減負債的政策也遭重新檢視,光過去4年就賣掉近13萬坪土地,總銷金額台幣462億元,韓國瑜的新市府是否延續賣地政策?

    總統府於民國108年元月14日表示,針對近日有特定媒體操作總統府陳菊秘書長於高雄市長任內,有所謂低價拋售公有土地情形,「這項報導顯然沒有經過嚴謹查證,諸多訊息都不正確」。總統府陳菊秘書長擔任高雄市長期間,對於都市的開發,始終堅持「公辦重劃」,利益歸公原則,過去多年,市府所出售土地,都是依法標售公辦重劃後的「抵費地」,而非「市有土地」,這些訊息也都公開可以查詢。特定媒體稱市府賣掉一個梵蒂岡,是非常不公平並且惡意的指控。

      針對市府土地標售態度,高雄市財政局李樑堅局長指出,「未來盡量不出售土地,透過地上權方式活化土地利用價值」,若要出售土地,也以對整體開發有較大提升為目標,價格也會考量當時經濟環境做適度調整,在最合適時間點才會賣地,並強調拓展財源管道絕對不只有土地標售,將新增財源活絡經濟,降低整體財政負擔。

         筆者以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規定,實施市地重 劃時,重劃區內供公共使用之道路、溝渠、兒童遊樂場、 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停車場、 零售市場等10項用地,除以原公有道路、溝渠、河川及 未登記地等4項土地抵充外,其不足土地及工程費用、 重劃費用與貸款利息,由參加重劃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重劃區內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該項折價抵付之土地即簡稱為「抵費地」。簡單來說,重劃區不可能每個地主都有足夠的錢,但可拿一些重劃後土地來抵,所以「抵費地」並非無償取得,而是市政府藉由免收都市規劃費、基礎建設費等方式,從地主手上換得部分土地,若「抵費地」出售後投入另一階段的都市開發建設,是值得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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