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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35日自由時報A11版記者陳淑芬所撰「台中黎明重劃弊案楊文欣遭訴」富有公司總顧問楊文欣等人,於民國95年間起發起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涉嫌虛增拆遷補償、工程費用,取得市價逾台幣61億元的抵費地不法利益,檢方今天依《刑法》背信等罪起訴楊男等14人。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緊鄰台中市第七期重劃區,面積約186公頃、土地所有權人共2619人,為台中市面積最大的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由富有土地開發公司承辦,並發起成立重劃籌備會。

楊文欣曾擔任台灣省議員、立法委員、長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自民國954月起至9611月,擔任富有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現為富有公司總顧問,參與黎明重劃會經營決策,富有公司利用人頭出席重劃會,在13席理事、3席監事的名額中,掌握7席理事、3席監事的過半優勢,再由理事推選傅宗道擔任重劃會理事長。

   「黎明重劃會」於971月檢送「重劃計畫書」,經台中市政府核定,富有公司開始透過人頭虛增拆遷補償費,偽造發放拆遷補償費的會計傳票等手法,共計虛增拆遷補償費新台幣23116萬元,依重劃會評定地價每平方公尺31419元,而取得約2225坪之「抵費地」的不法利益。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於民國100105日,准予備查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計算負擔總表,共計可取得約12291坪之抵費地的不法利益,以平均市價每坪台幣50萬元計算,初估不法利益逾61億元。案件經最高檢察署前特別偵查組,協同台灣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於民國10512月至1067月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搜索黎明重劃會、富有公司等單位,今天依《刑法》背信、偽造文書與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刑法被告楊文欣等14人起訴。

   筆者以為,「重劃」關係地主的權益及重劃後的利益。政府機關一定要嚴格把關,尤其是「自辦重劃」,以免人民的權利受損而讓有些居心不良的財團牟取大部份的利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市地重劃」有「自辦」與「公辦」之分, 在「自辦市地重劃 」有地政主管機關監督,如果監督不周或形同放水,則參與重劃之地主的權益,將遭到把持「重劃會」者侵吞,足見地政主管機關務必加強監督把關,俾保人民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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