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45日工商時報A2版記者彭瑋琳所撰「都更容積獎勵明確化 早鳥更優惠」,內政部於民國108329日公告《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預計1085月上路,將容積獎勵明確化,限時容積獎勵10年,前5年劃定應實施更新的地區可享獎勵容積10%,後5年降為5%,以鼓勵民眾積極參與都市更新事業。

    另外,大面積、多戶數的都更,也可享有特別的容積獎勵。除了過去原有的獎勵項目獎勵額度明確化外,並新增「結構堪慮建築物」、「智慧建築」、「無障礙環境設計」、「耐震設計」及「協議合建」等五大獎勵項目。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目前正在預告期內的《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就是《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後最重要的子法修正案,修法重點在於讓容積獎勵明確化,目標是「達成一定要件即給予一定額度」,讓民眾更能了解參與都更可以獲得的權益。

    同時,都更容積獎勵草案中,對大面積都更給予更多獎勵,特別是可以完成1萬平方公尺以上的都更案,獎勵基準容積30%。一個以上完整街廓者,獎勵5%。3,000平方公尺到1萬平方公尺者,獎勵容積5%,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0.3%。

   內政部官員指出,這次容積獎勵項目相當完整,且計算方式明確,總量加起來規模也非常高,可以因應各種不同個案需求及因地制宜,來申請需要獎勵的項目。

    筆者以為,此次草案公告,將容積獎勵項目及計算方式更近一步獎勵明確規定,將有助都更事業計畫事前整合,提高民眾對都更的信任感。期待能加速都市更新的進行,有更美麗的市容。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目前似乎已逐漸感受到台灣都會區建築更新的急迫性,現在除了「危老」之外,「都更」方面政府也努力推動,更以明確且優惠的容積獎勵做為誘因,不過更重要的是政府「代拼」的公權力要貫徹執行,民間的「都更實施者」才會更有信心,都更才可能有更多民間力量的導入而加速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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