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下同)108426日自由時報A1版記者徐義平所撰「全國未繼承房地 值逾千億」依據內政部的統計,截至去年底止,全國未辦理繼承土地高達一.四七萬公頃,將近一個金門的面積大小,未辦理繼承的建物面積則高達四十七萬坪,大約相當於四棟台北101大樓。

  進一步統計全國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面積,十年增加約五十八%;未辦理繼承建物面積,更是十年暴增一.四三倍。

     依官方估計僅台北市到108 3 月為止,就有 561 億元的土地無人繼承,推估全台未繼承的土地金額價格可能破千億元。而常見未辦登記的原因有「繼承人間意見不同」、「產權複雜且價值低」及「不諳法令」、「稅務問題」等因素。

    內政部官員則建議,如果是因為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一起申請時,可由部分繼承人先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等全體繼承人全體同意依協議繼承,再申請登記為「分別共有」。

     筆者以為,不動產其繼承人未辦繼承登記的實際狀況,有可能無《民法》第1138條規定之繼承人,或是已移居國外,以至於找不到繼承人,也可能因繼承人間太多導致意見不合、產權複雜或分散、價格偏低、不瞭解繼承法令規定與稅務等問題,導致遲遲未辦繼承登記。依據《民法》第759之規定,因繼承而取得之不動產,需經登記,才可處份。若有無法繼承登記的問題,一定要請教律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協助,以免因未辦繼承登記「15年」而有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遺產」代管並被公開標售的問題,繼承人一定要特別注意!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被繼承人遺留下來不動產,繼承人間如因意見不合而未辦理繼承登記相當可惜!如果由有經驗的律師進行協調溝通,不失為一良好的方法,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過去也透過「協調」,解決不少繼承人間爭議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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