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426日工商時報A18版記者林昱均「贈與稅申辦,5月起不受戶籍地限制」的報導,自民國10851日起民眾贈與財產不用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只要就近任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贈與稅申報取得證明書即可。

 

    贈與稅級距是用贈與總額減掉每人每年新台幣220萬元免稅額及為贈與淨額,淨額在新台幣2500萬元以下課徵10%2500萬至5000萬課徵15%、超過5000萬的部分課徵20%。官員提醒每人每年不僅有新台幣220萬元贈與免稅額,而且如果子女婚嫁雙方父母每人還有新台幣100萬元的贈與財物免稅額,但須附上結婚登記戶籍資料。

 

    國稅局官員指出未來民眾贈與不動產現金、上市櫃股票還有新台幣500萬元以下未上市有價贈券,只要檢附文件到任一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國稅局都會收件、核定跟發證。但是如果屬於超過核課期間、違章、農地回贈、法院判決移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等情況,還是要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審核。

 

    國稅局提醒民眾,贈與不動產,要準備契約書、土地增值稅稅單影本或免納土地增值稅證明影本、房屋契稅單或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等。贈與新建不動產還要附上使用執照、國稅局房屋評定標準價格證明影本;贈與直系血親公共設施保留地也要附上分區證明跟登記謄本。

 

    筆者認為,現在國稅局越來越便民,贈與稅也不需要到戶籍所在地辦理申報,但注意因為地政有管轄還不能跨縣市連線,所以在線上申報土增稅、契稅之後,不動產登記還是要到「不動產所在地縣市的地政事務所」臨櫃辦理或跨縣市收件之後再用郵寄的方式轉到管轄地政事務所辦理。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政府目前是有強化便民的措施,但如果涉及「稅務」問題還是請教專家,這樣比較萬無一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