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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下同)10854日中國時報A12版記者林縉明所撰「加速推動都更北市實施稅捐減免」台北市府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配合中央修訂都更條例,台北市都發局10853日宣布減稅利多,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延長至「12年」,同時協議合建享有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40%優惠,追溯至108130日起適用,都更減稅措施以5年為期,113130日前提出都更申請適用。

    都市發展局黃景茂局長指出,過去都市更新房屋稅減半徵收僅2年,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減徵僅限以權利變換實施,內政部108130日公布都更條例修正施行,擴大稅賦減免範圍與期限,北市率先同意民眾辦理都更房屋稅減半延長至12年,協議合建辦理產權移轉時也能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若以士林區鋼筋混泥土建造14層樓建物為例,以40坪三房兩廳、按自住用稅率1.2%估算,修法前減免2年約2萬元房屋稅,修法後減免延長10年,等於多省10萬元房屋稅,希望透過多方面獎勵,加速都市更新推動。

    不過為了加速老屋重建速度,新法規定,依法申請重建計畫者,必須在116531日前提出重建申請計畫,亦即若修法通過後10年內未提出計畫,將不再能享有各種改建優惠。

    期待透過加速推動老舊公寓住宅都市更新,可以徹底改善老舊房屋的居住品質與安全。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北市政府目前很想大力推動都市更新,因為台北市的老舊房子太多,都更必須加速進行,希望此一減半房屋稅延長的誘因,能有利於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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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