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69日自由時報A10版記者徐義平「危老條例,工業區屏除在外」的報導,國內《危老條例》因為具有獎勵明確、審議快速等特色,不但申請熱度遠遠超越「都更」案,甚至連工業區也搶走危老條例的捷徑,意外衍生出投機業者藉此搭「順風車」搶賺最高四成容積獎勵,暗地推出「工業住宅」,內政部緊急在1085月底發出解釋令,已將「工業區」危老屏除在外。

 

    根據內政部統計,531日以前解釋令發布之前,全國都市計畫範圍內工業區危老申請案已達15案,目前核定7案,另有8案正在受理階段。

 

    內政部營建署都更組王武聰組長表示,會將工業區排除在外,除了工業區不符合該條例第一條改善居住品質的「本意」之外,還有四月底行政院已經核定「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發案」為了避免互相排擠並且杜絕違規工業住宅,因此工業區不適用危老申請是正確的方向。

 

    對此第一太平戴維斯研究部資深協理丁玟甄表示,目前工業區要申請容積獎勵,可以透過都市更新或是「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而後者對於自用廠商來說誘因較高,企業可以透過新增投資六億元上限獲得15%的容積獎勵,再加計能源管理和回饋金,最高可以提升容積率達5成,但是須先出具營運投資計畫書和增量容積未來五年內不得轉售。

 

    筆者認為,把工業區屏除在外,是為了不跟「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相衝突。「危老條例」的獎勵明確、審議快速,又不受面積限制,未來許多都市更新的案件可望改採危老的方式進行重建,但先決條件是必須取得100%同意,如果沒有辦法取得100%同意,還是只能採取都更的方式進行。筆者比較困惑的是,既然政府都知道有許多業者透過法律漏洞在工業區興建類似住宅的產品,但仍准許這些業者的建照、使照並讓業者到處廣告、銷售,最後建商賺飽走人之後,再把問題丟給不知情購買到工業住宅的民眾,對這些民眾開罰、要民眾繳納大筆代金變更,為什麼不能從源頭直接杜絕?實在令人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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