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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鈞和大家分享徵地補償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11231日工商時報A7版記者康彰榮報導,大陸總理溫家寶在20123月「兩會」時提出,制定並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條例」是2012年的主要工作之一,但大陸立法者對於徵地補償標準仍有不同意見,反對者認為取消補償上限將出現「暴富圈」,造成社會不公,由於牽涉到大陸《土地管理法》的修正,這次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並未表決《土地管理法》的修正案。由於此次修法牽動大陸各地城市重劃必須遷廠的台商權益,格外受台商圈關注。

    筆者認為,中國大陸仍應盡速通過「徵地補償」的修訂,方能夠保障農民權益,至於貧富不均的問題,應該落實對於貧農的保障,「農地」是農民的生產工具,徵收農地不但是對農民財產權的嚴重剝奪,甚至危害到居住權以及生存權,應當給予合理的補償,提高補償標準有助於幫助土地遭受徵收的農民改善其生活,應當值得鼓勵。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認為台灣的《土地徵收條例》相當周延,中國大陸可以參照台灣之《土地徵收條例》的精神,這樣才能保障農民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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