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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117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翁至威「危老條例修正,擬增規模獎勵」、工商時報A1版彭媁琳的報導,內政部部務會議通過「危老條例」修正草案,修法共兩重點,其一是原20205月到期的10%時程獎勵,屆期後修正為5%,並逐年降低。其二是新增規模獎勵,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鼓勵擴大危老重建的規模。

 

    官員表示,修正草案將報行政院進行審議,由於現行危老條例施行三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可以有10%的時程容積獎勵,即將在20205月到期,外界希望檢討延長的聲音不斷,加上目前已經核准的重建案,僅約四成申請時程獎勵和危險建築獎勵,如果一次取消時程獎勵可能影響民眾申請意願,因此本次危老條例修正草案調整為今年5月期滿後時程獎勵後先給予「5%的基準獎勵」,並逐年減少1個百分點直到歸零,等於還有5年緩衝期,鼓勵民眾申請重建。

 

    另外,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申請危老重建面積,半數以上都是400平方公尺的小面積,為了鼓勵擴大規模,本次修正也增加「規模獎勵」。草案增訂為老建築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400平方公尺,給予基準容積2%,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外給予0.5%獎勵。加計的鄰地面積,不得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或1000平方公尺。

 

    並且明定「時程獎勵」及「規模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和目前獎勵額度上限相同。此外,現行規定鄰地超過為老建築基地面積部分不得合併重建,使得重建效益受限或是間接造成畸零地或是地籍破碎,為了都市土地整體規劃利用本次也檢討刪除合併鄰地面積限制的問題。

 

    筆者認為,危老條例是都更以外促進老屋蓋建的方法,並藉以改善公共安全及美化市容。改建的最大阻礙還是「不同意戶」,因為不像都市更新能用多數決且有政府代拆的機制。政府唯有延長獎勵、放寬條件,給予容積獎勵和重建之後的稅捐減免,才能讓更多民眾有意願配合重建。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危老」這幾年推動有些具體成效,主要是面積方面較無限制,比較容易推動,政府運用「容積獎勵」,提供誘因,引起民眾及業者興趣,此次修正也是乘勝追擊,希望「危老」能為台灣老舊房屋的改善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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