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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翻攝)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226日聯合報A7版黃宣翰記者所撰「山坡濫墾 剷平6萬平方米樹林」、自由時報A11版蔡清華、楊淳卉記者所撰「建商濫墾 147座籃球場綠地全禿了」、中國時報A11版郭韋綺、曹明正記者所撰「蓋渡假村濫墾 山林變禿丘」的報導,高雄市仁武區觀音湖段山坡地遭不肖建商大面積濫墾開發,欲興建度假小木屋、別墅,初估開挖面積約147座籃球場,整片綠色山林被挖成禿丘,檢調傳喚四名業者,依涉犯《水土保持法》、《刑法》竊占等罪嫌偵辦,蔡姓主嫌仍在逃中,檢調將追緝到案。

 

    檢警調查,蔡姓包商去年8月中旬與彭姓、黃姓地主簽訂「土地合作開發工程」,以從事農地利用的名義申請開發觀音湖段山坡地,雖擬具一份簡易水土保持計畫,但經核准後,卻未依原計畫施作整坡,而是雇來挖土機、堆土機等大型機具,在原核定區域範圍外的山坡地,大肆整地、開挖山壁,以及施作擋土牆。

 

  檢調另外會同高市都發局、地政局、水利局到現場會勘,並兵分多路帶回涉案彭姓、黃姓、嚴姓、曾姓工人,由於4人都是受雇於蔡姓包商,但蔡男不出面,檢方已簽發拘票,緝捕他到案,以釐清案情。遭濫墾山坡地緊鄰道路,水土流失嚴重,下大雨恐有土石流潛在危機,相關機關已命盡速回復原狀,維持國土原貌。

 

  筆者認為,濫墾、濫伐的結果就是土地流失,一有豪雨天災就會造成重創,導致嚴重的災情。105年位於上位的《國土計畫法》已施行,期待政府能切實執法,讓山坡地濫墾、濫伐、建地亂開發的亂象可以消失。

 

  關心環境人權的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山坡地」的維護很重要,我國的《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水土保持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等法律都是為了維護山坡地及相關環境,政府唯有貫徹執法,人民才會養成維護環境的習慣,「山坡地」的水土保持及「環境權」的維護才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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