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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根據民國104年5月27日自由時報AA1版記者蕭婷方所撰「祖厝整修變違建 補償安置都成空」的報導稱: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任內積極規劃「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向當地洲美里與建民里民徵收土地,採「先建後遷方式」,準備讓居民遷入「專案住宅」;但部分居民整修舊房舍,卻遭台北市建管處認定屬列管違建,無法領取拆遷補償及安置金,更不符合專宅購買標準,台北市府預定民國105年初就要拆除,居民將無處可去,民國104年5月26日民政委員會至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徵收段會勘時,居民怒吼「官逼民反」,不排除上街頭抗爭。

北市地政局長李得全澄清,依《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及「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計畫」規定,民國七十七年八月一日以前的違章建築才符合補償及購買專案住宅資格,這是兼顧社會公平;民國104年六月十五日前將蒐集居民意見與需求,一個月內會同相關單位擬定解決方案,並強調,台北市多處有類似問題,也須考量其他地區通案的一致性,基於照顧弱勢與公共利益,會通盤考量、個案處理。

筆者認為這又是政府實施政策前的輔導與宣導不力所造成,一般民眾對自己祖先留下來的房屋老舊破損,一定是會先維修,以免坍塌造成危險,民眾不會知道維修自己房屋還要先申請,更不會知道有「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或「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計畫」,政府應該更努力更用心,將心思放在民眾權益的保障上,不要一切都用法條規定來卸責,盼政府能在對社會上弱勢族群多加考量,多輔導才能得到民眾的肯定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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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