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41002_0001  

永然聯合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816日中國時報A13版記者柯伶穎「住宅區開店,罰款下修至5000」的報導,台北市過去不少店舖設置在「住宅區」,而遭到台北市政府依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而開罰至少超過新台幣六萬元,為符合「比例原則」,台北市修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未來將裁罰金額調降至新台幣5000~10萬元。

 

    台北市都發局表示,有些麵店、小吃店設立在住宅區,月入僅幾萬元,一次裁罰六萬讓店鋪難以負擔,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議會要求修改罰鍰標準。

 

    不過像是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一帶,俗稱「大彎北段」,多達1675戶商業住宅不符合都市計畫,被認定違法,台北市政府原訂7月就要開罰,後來因為開罰戶數太多、罰責太重,反彈太大而遲延。本次調降罰鍰金額,被質疑是不是為了台北市大直的商業住宅解套。

 

    台北市都發局官員澄清,《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裁罰和商業住宅違規戶無關,新法還有待議會通過,因此大彎段商業住宅還是會依照《都市計畫法》對違規戶開罰六萬至30萬元、斷水斷電、勒令拆除的規定進行裁處。北市都發局官員表示,新法上路之後,對於情節重大者,還是可以用《都市計畫法》進行裁罰,至於大彎北段配套,預計之後向市長室報告後才會對外公布。

 

    筆者認為,修法之後,違法土地使用分區者,會牽扯到兩套規定,看來應該是情節較輕微者,會依照《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處罰台幣5000~10萬元,如果是情節較嚴重者,像是在「住宅區」開設八大行業、KTV…等,可能就會回歸到《都市計畫法》開罰新台幣6~30萬元的罰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土地使用分區的規劃必須合理,而執法必須嚴格,才能讓業者能遵循,並能樹立法律威信;希望台北市政府能多加考量,讓業者不要動輒得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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