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911日中國時報A6版記者游念育等所撰「要命軟弱層老屋體檢應速行」,從921到台南與花蓮大地震,遭震垮的大樓,幾乎都是結構未依規定施作、偷工減料加上變更設計所致,建商為何可以蓋出豆腐渣大樓,關鍵在地方政府對建築法規執法鬆散;防範未然,台大兼任講師、執業律師謝彥安建議政府應積極推動強制險及第三方認證制度,消除業主犯罪誘因,同時應速行「老屋體檢」,以降低下次大地震所引發災難。

    當時12層樓高的「東星大樓」,地震後8樓以下全成了瓦礫堆,當年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判定,建商在計算東星各樓層和建築物重量時都少計算,梁柱、設計未依法規做到足夠載重組合,不但建商應賠償,北市府審核人員不但未查出計算錯誤、且勘驗時未發現施工重大瑕疵,公務員顯有過失,也該依《國家賠償法》國賠。

   最高法院民國103年判決相關人須賠償受災戶新台幣3.3億,全案定讞;但建東星大樓的宏程建設解散且有關人員不是逃,就是死,國賠部分,最後北市府與東星住戶和解,賠償新台幣15829萬元。

   學者專家發現,20年前的921地震,與造成台南維冠大樓攔腰斷裂115人罹難、花蓮雲翠大樓14人喪生倒塌的建物,共同特色就是一樓大都是牆面很少的「軟弱層」,結構設計不良再加上偷工減料,遇上強震時因支撐力不足,造成嚴重災難。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指出,921後《建築法》增訂建物對於垂直及側向應力作用等規範,對於牆面較少軟弱層等有較明確規範。

    台大兼任講師謝彥安在《現代營建月刊》467期發表的「工程人員於建物倒塌之法律責任?由台南與花蓮地震案比較」專題,就明白指出0206地震造成建物的倒塌都與建築師或技師設計缺失而減少建築物耐震能力有關,他強烈建議政府應積極推動強制險及第三方認證制度,消除業主犯罪誘因;更應速行「老屋體檢」,避免下次大地震來臨再發生重大傷亡。

   台灣地處地震帶,對於建築法規及審核,政府更應加強把關,嚴格審核之後才能核發相關建築及使用執照等,守護的人民安全。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居住權」是基本人權,我國也已有《住宅法》,居住安全很重要,老屋體檢務必儘速,確實並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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