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施雱文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年元月31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程士華所撰「查債務人名下財產 可向稅局申請清單」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私人之間發生債務糾紛,如果債務人未償還債務,債權人可以考慮運用稅務機關資源,只要能出具載明欠債事實的「民事判決書」,即可向國稅局、地方稅局申請債務人的全國財產清單及綜合所得清單。
國稅局指出債權人想運用稅務資訊瞭解債務人的資產,最主要的重點在於應出具司法機關提供的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包括正本及影本皆應提供,這部分並不是免費的,需要先向司法機關支付規費取得。
國稅局官員表示,申請時還有一點要注意,即在於必須提供雙方身分證件,債權人申請稅務資訊時,不僅必須提供自己的身分證正本,還得要提供債務人的身分證字號。由於債務人的身分證字號取得不易,官員指出,債權人可從判決書上查到,否則要主動向戶政機關查詢。
若有債權債務的法律問題,建議向專業值得信任的律師請教,取得相關資訊,保障自己的權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打民事官司獲得勝訴確定判決,仍待後續的「強制執行」,而強制執行必須經查債務人的財產,所以國稅局方面的資料可以申請,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也常為當事人跑腿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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