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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出售連續繼承不動產,房地合一所得課稅放寬

 

    根據民國1121116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顏瑋辰所撰「連續繼承不動產放寬計稅」的報導,財政部賦稅署提醒民眾,財政部已經放寬連續繼承不動產持有期間的計算方式,納稅義務人不幸遇到親人接連過世,房地合一將有更大機會適用自住新台幣400萬免稅額及10%優惠稅率。

    賦稅署副署長倪麗心表示,不少家族傳承不動產,連續繼承的狀況經常出現,財政部日前發佈解釋令接到不少民眾詢問,而房地合一納稅人持有期間會影響到適用的稅率及自住優惠與否?財政部發布解釋令交易如因連續繼承取得房地獲得放寬,亦即可將連續各次繼承的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這樣可以兼顧情理並有助適用較低的稅率。

    對於繼承的自住計算六年持有期間,過去僅能併計前手持有期間,現在解釋令發布後,則連續各次繼承期間都可以納入計算,這樣即有助於拉長「持有期間」。

    筆者認同財政部的解釋,因為房地合一短期持有課重稅,是為了避免炒作。而繼承的發生無法控制,與炒作房地產更無關,如果不能併計,導致課重稅,納稅人實在冤枉。財政部目前這樣的解釋令,較符合情理,並且更加保障納稅義務人。申報房地合一如有任何問題,不妨請教專業人士,或是委託由專業人士代為申報,除可省去麻煩之外,也可以幫忙「節稅」!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房地合一課所得稅的問題,是因應政府的打房政策而生,該稅制是新的制度;適用上有些會有爭議,財政部透過解釋令放寬「持有期間」的計算,對於民眾無適用稅務的「優惠」時,較為有利,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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