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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61104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25日聯合報A3版記者李承穎「蝸居老人:社會早就不理我們了」的報導,台北市伊寧街一棟三層樓民宅,被民眾發現有27位老人蝸居其中,不但用木板隔成一間間小房間,門口還貼滿了符咒,傳出一股霉味和尿騷味。

 

    這些老人最年輕約57歲、最老的約80歲,都是靠著口耳相傳在繁華的城市裡面找到容身之地,靠著低收入戶補助或老人年金支付每月新台幣2500~5000元的房租。

 

    該屋內有廚房、浴室,功能還算齊全,但是廚房髒亂、浴室沒有門,家具大多是拾荒而來,三年前還有久病的老人沒等到社工來訪視就上吊身亡。

 

    80歲關姓老翁踱步到浴室洗衣服,彎著腰、用顫抖雙手將衣服投入老舊洗衣機,以拾荒維生的他,跌倒之後不良於行,房租由女兒透過友人輾轉支付,但是不肯讓爸爸知道住處,關姓老翁哽咽道:「女兒早就不要我,社會也不要我了!」另外還有陳姓老翁表示自己嚴重貧血,好幾次暈倒在樓梯旁都沒人哩,有時繳不出房租還被房東趕出門,但是至少這裡是他唯一的家。

 

    張姓房東強調,每天會送餐給不能自理的老人,有時也有居家照護員照顧老人,並非沒有人照顧。張姓房東其實是該大樓的二房東,他表示因為有些房東不願意租屋給年紀大的老人,他相信「有緣才能住再一起」。知道有些老人生活不易,最便宜的房間只租新台幣2500元並且包含水電,最貴的也不過新台幣5000元,若是遇到老人生活困難也不會去逼迫付房租,有時甚至自掏腰包濟助他們,並沒有特別想營利。

 

    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科長葉俊郎表示,台北市有14家老人中心,各中心都有蒐集在地資源、互通有無,愛心房東也會彼此介紹,提供給有需要的老人。依據《住宅法》規畫,台北市政府新辦「社會住宅」必須保留百分之十給老人等身分特殊類別,社會局正在積極爭取比率能提高到百分之三十。

 

    筆者認為,這篇報導令人鼻酸,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經濟狀況不好的獨居老人很難租到房子,所以政府的社會住宅政策一定要趕快推動,才能讓這些社會弱勢者的生活環境有所改善,提高他們的居住品質和人權。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台灣自民國1011230日已開始實施《住宅法》,《住宅法》最重要的立法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的「居住權」;現連台北市都出現這種問題,其他縣市更不用說了,政府要趕緊落實「社會住宅」,實現《住宅法》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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