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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61012日中國時報A15版陳燕珩記者所撰「海砂屋 將可斷水電」、聯合報B1版邱瓊玉記者所撰「海砂屋逾期使用 北市將斷水斷電」的報導,台北市至今仍有將近2700戶海砂屋,約九成須拆除重建。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民國1061011日初審通過《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簡稱海砂屋)善後處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列管公告海砂屋逾期未停止使用可斷水斷電,並得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所有權人負擔,以加速拆除重建進度。

 

  北市府建管處統計,北市列管海砂屋仍有57件、2691戶,須拆除重建共有48件、2341戶,另有9件、377戶可補強處理。但即使經專業技師認定須拆除重建,但住戶整合困難,導致多半仍在使用。

 

  過去雖可對海砂屋祭出斷水斷電處分,但僅能透過《建築法》裁罰,還須符合危樓等規定;修法後可依條例直接裁罰,不受「危樓」等規定限制,另依《建築法》得強制拆除。

 

  台北市都發局也表示,一定會在合理範圍內才祭出斷水電行政裁罰,如同意改建戶比率達八、九成,或是都更程序已完備,甚至已取得拆除執照等,為加速重建進度,才可能直接斷水電;若是同意戶比率不高,不會貿然實施斷水、斷電。

 

  筆者認為,海砂屋有結構安全的問題,影響民眾住的權利,應該要妥善處理。台北市除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也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容積獎勵或補助,民眾不妨多留意;也希望政府對海砂屋的執行有魄力,早日解決民眾住的問題。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灣的房市有些營建商欠缺商業道德,市場上才有「輻射鋼筋屋」、「海砂屋」的問題,現政府處理這些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一定要有魄力,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同時也要預防未來房市不要再有類似問題發生,這才是一負責任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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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