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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 每人16.6萬生活費 免稅」的圖片搜尋結果 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0429日蘋果日報A6版林巧雁記者所撰「今年起 每人16.6萬生活費 免稅」、中國時報A8版王莫昀記者所撰「每人16.6萬生活費免稅 雙薪難適用」的報導,民國107年報稅最大的不同是《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生效,每個人有基本生活費台幣16.6萬元不用課稅,預估少人賺錢、扶養多人的家庭受惠較大。

 

  會計師提醒,所謂「基本生活費」免稅,可別誤以為所有扣除額減去後,還可再扣台幣16.6萬元;如果「基本生活費額度」 超過 「現行免稅額度」,「差額」才可於綜合所得中扣除,因此對受扶養親屬較多的納稅人,受惠程度較大。

 

  舉例來說,以一人扶養2人為例,3人的基本生活費合計台幣49.8萬元(16.6*3),採現行免稅額度則可扣抵台幣48.2萬元(免稅額8.8*3+標準扣除額9+薪資特別扣除額12.8=48.2),等於若採基本生活費的新制,可多扣抵台幣1.6萬元(49.8-48.2)差額。但相反來說,基本上,單身或頂客族都不會用到該優惠,因為一個人免稅額台幣8.8萬元,加上標準扣除額台幣9萬元,還沒加上其他扣除額,就已經大於台幣16.6萬元了。

 

  除了「基本生活費」新制上路,還有包括免稅額由台幣8.5萬元調升為台幣8.8萬元、退職所得定額免稅調整、同時新增愛心房東租賃收入免稅額等多項新制。

 

  此外,民國108年申報民國107年的股利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另一種是併入綜所稅,股利部分可以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最多抵減台幣8萬元。雖然二擇一的股利新制,要等到民國108年開始才適用,但會計師提醒投資人,最好提早規劃判斷。以年收入台幣30萬元的新鮮人或小資族為例,原則上不用繳稅,但假設有台幣10萬元股利所得,隨明年扣除額提高,不僅不用報稅,甚至還有機會可以退稅。

 

  筆者認為,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上路,今年報稅新制多,建議納稅義務人應該要小心留意,不要讓自己權益睡著了;若有疑問,在報稅之前一定要請教專家,依法核實申報,切勿自行解讀,以免遭受補稅處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肯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中有「基本生活費」免稅的規定,李律師提醒國人一定要注意新法,一有新法施行,一定要去瞭解內容,這樣才可以「知法用法」,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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