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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8326日經濟日報A12版記者翁至威「轉售法拍地,要課土增稅」的報導,民眾常以低於公告地價的低價標得法拍土地,誤以為同年度土地移轉,土地公告現值沒有調整就不用負擔土地增值稅,不過地方稅務局表示,以低於公告現值的低價標購的法拍土地,因為「土地取得成本」低於「土地公告現值」,所以即便土地公告現值沒有調整,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取得法拍土地時,以拍定日公告現值和拍定價格從低核課土地增值稅,而取得後同年度再移轉,必須以移轉時的「公告現值」減去法拍取得時的「拍定價格」,核課土地增值稅。

 

    舉例而言,法拍拍定價格為新台幣800萬元,拍定日公告現值為新台幣1000萬元,納稅人取得法拍土地時,土地增值稅以新台幣800萬元從低核課;隨後同一年度移轉該筆土地,必須以公告現值新台幣1000萬元減去拍定價格新台幣800萬元,漲價總金額為新台幣200萬元,核課土地增值稅,因此民眾以低價標得法拍土地,即使當年度再移轉仍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筆者提醒民眾如果以低於公告現值標得法拍土地,同年度移轉出售時,務必要把「土地增值稅的成本」考量進去,否則有可能轉手的利潤都被高額土地增值稅吃掉,反而得不償失!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提到到法律進行「法拍不動產」,是一門學問,其中涉及投標技巧、相關法律,「法拍公告」的閱讀及相關稅務的瞭解,只有事前用心做功課,才能保障投標的投資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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