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428日工商時報A9版記者李鐏龍「日本建物標準,擬更嚴格」的報導,金融時報報導日本在發生毀滅性東北地震和海嘯四年之後,政府和保險商、不動產業主、開發商目前正在努力提升建物結構的強度以提高災害的存活度。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4429日聯合報A10版記者沈婉玉「商業設施太多促參案將可改契約」的報導,有鑑於近來大巨蛋等促參案引發爭議,財政部促參司準備訂定《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指引》,將來將納入民眾參與、資料公開和解約等機制,最快五月上路。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4月29日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新商辦招租 行情直逼101」的報導稱:最近辦公租賃市場,表現亮眼。尤其信義計畫區新完工或即將新完工的幾棟頂級和A級辦公大樓,預租成績都不錯,甚至行情也站在區域新高。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本人於民國104427日下午2時受「安信建築經理公司」之邀,赴台南「住商房屋」演講,演講主題為「所務經營管理-客戶管理及案件管理分享」,本人除演講外,現場發送每位聽眾「汽車駕駛人法律手冊」一本;演講於當天230分結束;這對本人而言,是一個很好的經驗。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4月28日中國時報B1版記者張潼、陳芃「住宅管理公司,年底開工」的報導稱:韓國首爾SH公社社長卞彰欽昨拜會台北市政府,先與台北市都發局簽署合作備忘錄, 隨後也與柯文哲市長見面。會後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透露,市府希望在4年內興建2萬戶公營住宅,因此年底前將先成立50人組成的「住宅管理公司」,負責管理新建的智慧型公宅以及原有的6000戶公宅、平宅與老人住宅,目前計畫由都發局7科(住宅服務科)約聘雇人員,加上新聘成員、無給職的董事長與董事共組50人公司,另聘支薪的經理人擔任總經理。首爾市目前社會住宅量占全市總住宅存量6.2%,為有效管理,1989年首爾市府出資成立SH公社,26年來在當地蓋了26萬戶住宅,包括供出售10萬戶、租賃16萬戶。柯文哲市長表示,台灣的社會文化和韓國相近,可以把先進國家的範例抄一抄,把可能出現的錯誤避免掉,「那就多交流吧!」;至於民國104年4月28日跟SH公社簽訂的合作備忘錄,都發局長林洲民說,該公司資本額約新台幣1454億,由近700人組成,除了過去已蓋26萬戶公宅,之後仍持續每年興建1萬戶,有很多值得台北市學習的地方。第一階段簽訂的內容包括參訪、研討會等,接下來還會逐年簽訂。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4月28日自由時報A14版記者葉冠妤、鍾泓良「民眾可旁聽 環評、都委、都審、都更 會議透明開放」的報導稱:民間團體抗議文資審議拒絕開放全程旁聽與媒體記錄,相較之下,環評審議會議、都委會、都審會、都更會都採完全透明開放。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4月25日工商時報A9版記者彭禎伶「金管會:遠雄人壽限期賣地」的報導稱:金管會已許久未再強制保險業者處分土地,之前只有罰過幸福人壽限期處分信義計劃區土地,保險局表示,遠雄人壽是在2006~2009年間投資多筆新莊副都心土地及內湖潭美段土地,大多都是搶「持分土地」,希望逐步買下其他地主的土地或跟地主合建,有些有成功,但有幾筆却一直未能談成,就一直沒有動工開發。金管會對投資「素地」原本要求2年內必須完成開發,若不能在期限內完成者,可申請展延半年到一年,但遠雄已申請多次展延,仍未能符合規定。遠雄人壽買到的土地,現在被限期「吐出來」。金管會於104年4月24日公告,遠雄人壽在2012年之前投資的內湖、新莊副都心等多筆土地,一直未能開發或處分,不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規範,被開罰新台幣180萬元,且土地限期於今年9月底前處分,因此保險局以違反《保險法》第146條的規定,以《保險法》第168條及第149條,對遠雄人壽開罰新台幣180萬元及一項糾正,並要求遠雄人壽6個月內要限期出這些土地,這次被限期處分的土地,包括內湖潭美段的5筆,及新莊副都心的1筆土地,多數是持分土地,本來要與其他人共同開發,但一直未能成功,未能符合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已要求改善多時,因此不再展延,限期必須賣掉。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04281159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04281126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04281350_0001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