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6月10日聯合報A9版記者高宛瑜所撰「千萬徵收款沒人領… 地主是土地公」報導,台北市捷運局三年前蓋捷運,徵收新北市新店區「斯馨祠」土地公廟,因所有權人登記為「福德神」,新台幣一千多萬元徵收款提存法院,等嘸「人」來領。「斯馨祠」建廟已有有二百卅五年。管理委員會主委劉新強說,相關單位告訴他,需要找到當年83名出資建廟者的後代,才能領取補償款,「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

依據民國103年5月30日工商時報A18版記者呂雪彗所撰「不排除刪除6%服務費上限」報導,有鑑於房仲業隱瞞凶宅或附近有嫌惡設施等重要資訊,內政部昨天表示,民國103年6月起將與地方政府聯手啟動對房仲業服務品質的查核行動,後續不排除檢討甚至刪除上限6%的服務報酬規定。內政部統計,民國103年第一季全國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以房屋漏水問題54件最多,其次是房仲或建商隱瞞包括牆壁龜裂、附近有嫌惡設施、曾發生非自然身故或凶宅等重要資訊,有41件。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21日經濟日報A22版記者陳美珍所撰「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大清查」報導,二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的換屋族要注意了,民國103年6月起全國稅捐機關將展開為期三個月的清查行動,因重購自用住宅申請退稅者,若重購土地在五年內出現移轉或轉做他用情形,會被追討退稅。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6月6日工商時報A22版記者林淑慧所撰「夫妻合購短期賣屋 奢侈稅分開繳」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最近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夫妻出售持有期間未滿2年的房屋,在夫妻各持分二分之一的情況下,是由夫或妻一人代表申報繳稅?還是由夫妻分別申報繳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奢侈稅的課徵對象是以房屋所有權人來認定,若夫妻各持分二分之一,代表夫妻兩人都是所有權人,假設兩人的持有期間均未滿2年,並同時出售該房地產,兩人都必須依法分開報繳奢侈稅。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28日中國時報AA3版記者陳宥臻所撰「洪嘉昇:合宜宅容積率應調高」報導,提到高房價,不少民眾將矛頭指向建商,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說,高房價是由投資客、地主開高價等很多因素造成,建商被污名化,其實建商很努力開發,才能賺取合理報酬。以華固公司來說,一個案子的利潤約25%,但從買地、設計、興建、交屋,以4年平均分攤,1年利潤不過6%,相當合理。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23日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所撰「財長:支持課囤房累進稅」報導,自住房屋定義及認定標準出爐,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針對囤房現象,支持地方政府訂定累進稅率課稅,而擁有多戶房屋的民眾,將優先以所有權人戶籍所在地的房屋,認定為自住房屋,財部將提供全國總歸戶的資料,以利地方增稅。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22日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所撰「審查疏失致冒貸成功 中山地政所判賠286萬」報導,上海商銀民國97年間遭詐騙集團持假身分證、假土地權狀冒貸新台幣1144萬元,歹徒詐還騙台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順利塗銷抵押權,上海商銀認為地政人員審查疏失,提告索賠,最高法院認定,銀行也須負4分之3責任,判決地政事務所應賠償新台幣1144萬元本金及利息的四分之一、賠償新台幣286萬確定。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28日工商時報A23版記者劉朱松所撰「台中推簡易都更 容獎15∼20%」報導,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表示,民國103年4月22日發布實施《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原台中市各計畫區)的獎勵老舊建物重建增列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案之後,將續推「簡易都市更新」,並依屋齡,及建築物構造等條件,給予15∼20%的獎勵容積,未來還將擴大推廣至全市的都市計畫區。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22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陳美珍所撰「北查漏稅 選定房市巨額交易」報導,財政部民國103年度查稅獵漏方案出爐,豪宅、黃金店面、出租屋及預售屋等不動產交易首度入列,財政部將列管,全國五區國稅局總動員,至少有逾千件重大房產獲利與租金漏稅案,將被鎖定查稅。以雙北為例,市價約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的房產交易,即有可能被納為調查對象。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22日蘋果日報A14版記者張菱育所撰「北市銅山街地上權 5億起標」報導,日前台北市才標脫吉林國小地上權案,國防部與台北市政府又推出「台北市中正區銅山街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昨舉辦招商座談會,現場近30人參加,且大多為建設公司業者,預估權利金底價至少新台幣5億元。 「銅山街案」位於銅山街、銅山街11巷與泰安街6巷內,鄰近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校區與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距捷運善導寺站與忠孝新生站皆750公尺,土地面積約501.55坪,使用分區為第3種住宅區,此案為設定地上權,地上權存續期限為70年,預計於民國103年6月公告招商。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