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7日蘋果日報A17版記者潘姿羽、劉曉霞、王筱君所撰「陸資來台買房 首季飆4.2億」報導,陸資搶攻台灣房地產,民國103年第1季來台投資不動產的金額就達新台幣4.2億元,創下單季交易額新高!雖然政府設下「543條款」、「總量管制」,不過陸資投入台房地產的總額持續成長,學者指出,檯面下交易遠超過這數字,政府應防範地下經濟炒作,但業者則樂見適度開放,有助活絡房市。台灣開放陸資來台10餘年,截至民國103年第1季核准件數僅143件,但陸資來台買不動產金額創下單季新高,比對去年全年交易金額新台幣7億5442萬3385元來看,民國103年單季交易額就已經超越民國102年一半。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6日工商時報A19版記者顏瑞田所撰「公告地價、現值雙漲,高雄製造業、民眾哀嚎」報導,民國103年底,高雄公告地價調漲,位於高雄軟體園區內的200多家廠商,包括鴻海、智崴等,因為向經濟部加工出口區承租土地的租金,跟著公告地價連動而激增,廠商近期聯袂反應,希望加工處和高雄市政府能夠體恤廠商的成本負擔,不要再漲公告地價了。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5月6日聯合報A5版記者羅兩莎所撰「財部查稅 盯上黃金店面」報導,根據主計總處統計,民國103年3月分租金上漲百分之零點七一;羅明才立委質詢財政部出手「打房」,造成房市急凍,但是質疑為何房租仍持續上漲?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房市沒有急凍,僅新北市房價微幅下修,但「趨勢往下修,對全民是好的。」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4月23日蘋果日報A15版記者潘姿羽所撰「全台逾59萬件 違建擬罰50萬」報導。截至民國103年2月止,全台尚未拆除違建總數達59萬1975件,該月查報的新違建總數也有3213件。為了遏止新違建數量不斷增加,營建署除了開會檢討民國102年地方政府處理違建進度,民國101年也通過修正《建築法》部分條文,擬對違建戶處以罰鍰。據悉目前送審版本的罰鍰最高達新台幣50萬元。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謝偉松表示,營建署原擬修正草案對違建戶處以新台幣4∼20萬元罰鍰,後來中央調整成4∼50萬元,處罰條件可能由地方政府參酌。行政院已將法案報給立法院,看在這次會期有無機會審查。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4月25日工商時報A5版記者林淑慧所撰「逼建商釋屋,財長:空屋要課囤房稅」及同版記者于國欽、曾麗芳所撰「嘉縣針對台糖開徵空地稅,建商囤房小心」共兩篇報導。財政部張盛和部長表示為了讓建商能釋出空屋,增加房市供給量,未來《房屋稅條例》修法後的房屋稅已涵蓋「空屋稅」的概念,各地政府可提高建商的非自住房屋稅率,最高到3.6%,未來建商持有的餘屋或保留戶等,都會被課囤房稅。立法院財委會於民國103年4月23日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非自住房屋稅提高到1.5%至3.6%,未來地方政府可以把空屋納入非自住房屋課稅,因為自住房屋必須要有居住的事實,各地方可在彈性稅率內加以訂定,藉以課徵空屋稅。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依據民國103年4月24日經濟日報A18版記者陳美玲所撰「900億元都更卡關 建商叫苦」,與同版記者尹俞歡「陳威仁:違憲條文無法補救」報導,《都市更新條例》違憲條文將於民國103年4月月26日失效,目前有90件都更案被卡住,凍結金額至少新台幣900億元,以利息2%計算,每天須支付近新台幣500萬元利息,房地產業者指出,除增加業者負擔、耗費社會資源,都更停擺更將造成社會成本加重。

遠雄建設民國103年以來拿下五筆公辦都更案,未來推案總金額破新台幣200億元,扣除獲利二成且以2%貸款利息計算,相當於每天需付約新台幣100萬元利息。遠雄建設執行副總經理黃志鴻表示,扣除利潤後,公司在都更案所花費的金額可能達新台幣180億元,但因是在三至四年間逐年投入、分攤,因此每天需支付的利息估計約新台幣25萬至35萬元。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4月17日經濟日報A22版記者孫偉倫所撰「都更條例初審 部分條文過關」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民國103年4月16日審查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部分條文,規定以信託方式實施的都市更新事業,其受託人以信託業法所訂的信託業者為限,實施者及其關係企業不得為受託人,避免土地建物所有人、建商、信託業者間因利益衝突不當剝奪原所有人權益。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4月21日聯合報A1版記者林安妮所撰「江揆:要逼囤房族釋屋 讓青年住得起」報導,內政部營建署公布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十五點零一倍,意即想在台北市買房,賺的錢得要不吃不喝十五年,才足夠去買房;新北市房價所得比也高達十二點六七倍。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都會區合理的房價所得比,應該在十倍以下。未來他將採行多管齊下政策,例如在等許多地方大量增加合宜住宅,以及採取其他租稅、不動產等政策,讓房價可以降下來。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興國地政士

依據民國103年4月15日工商時報A5版記者于國欽所撰「防圈地、炒地 示範區徵地嚴管」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民國103年4月14日召開示範區特別條例第五次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對《示範區特別條例》第14~19條賦予地方政府申設示範區時,得依《土地徵收條例》進行「區段徵收」表示憂心,前台大教授謝志誠表示,農地將難逃被徵收,新一波的圈地運動將會發生。政大教授徐世榮更指出,台灣近年來的「區段徵收」已過於浮濫,示範區條例草案有關土地取得的部分,應把徵收及區段徵收剔除。義守大學教授鄭安廷也表示,政府應多利用現有的蚊子園區來設示範區,有關土地取得儘量不要讓國家的力量介入,以免造成民眾反彈。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