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尾巷20戶民宅恐因都市計畫遷拆  文◎李廷鈞地政士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3714日蘋果日報A36版記者王筱君所撰「都計開路無尾巷20恐拆」的報導,台南市永康區六甲頂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將民宅納入8米道路用地,可能需要拆遷20戶無尾巷民宅,有民眾擔心成為「大埔案」的翻版。

    根據台南市都市發展局的說明,該地區投訴人居住之處為「南工街55巷」,原屬於農業區,該住宅則是於1974~1976年搶建,由於1996年第三次通盤檢討時發現該處道路嚴重不足,因此才決定劃定8米南北向道路,少部分的住宅區因此被劃入計畫道路內。

    2000年的時候,政府發現中華二路周邊許多建物,開闢道路會產生問題,為了保障合法建物所有權人,雖劃為農業區仍暫停道路施作工程。這次的通盤檢討則是屬於台南市「二王公墓」的整體開發案,因為六甲頂在永康市中心,已經不適合再做公墓使用,因此辦理遷葬和變更的程序。

    依據《都市計畫法》的規定,計劃案進入都委會專案小組審議前,需要公開展覽30天,台南市都發局也會辦說明會讓住戶充分表達意見,因此本案還有轉圜空間。至於是否與遠雄建設取得的大型眷改案有關,台南市都發局解釋直線距離約2公里,屬於不同的都市計畫,遠雄建設的公共事務部也否認這樣的懷疑。

    筆者認為,土地正義、居住正義不能無限上綱,都市計畫道路具有運輸和救災的功能,如果因為土地正義、居住正義計畫道路不能開闢,將來若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民眾應該要求政府給予合理補償,但是不能要求政府完全不能拆屋闢路,否則道路未能順利開闢無論是在交通上造成的壅塞和防災上造成的困難,這樣子的「土地正義」根本是說不過去的!!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認為地方政府執行「都市計畫」,必須遵照《都市計畫法》的規定,地方政府也必須要有魄力,推動公共建設兼顧私人權益即可;但萬不可面對陳情就一概縮手,這樣也不妥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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