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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黃文賢顧問

民國104年4月30日自由時報A6版記者邱柏勝「財部︰調高房屋稅 僅9%受影響」的報導稱:房屋稅五月開徵,今年非自住房屋及私人醫院、診所及事務所等房屋稅率雖有調高,且台北市、連江縣也開始對囤房者實施差別稅率;但財政部昨天強調,全國僅有七十五萬戶、約九%受到新制的影響,增加的房屋稅約新台幣廿億元,九.八億元且集中在台北市;所以收到房屋稅單會「嚇一跳」的,只是少數人而已。今年全國房屋稅開徵件數共八二二萬件,稅額新臺幣六七七億元,較去年成長廿二萬件,稅額增加新台幣四十八億元,續創歷史新高;其中六都的房屋稅開徵金額新台幣五三二億元,佔全國房屋稅總開徵金額的七十八%,今年僅「台北市」、「連江縣」實施差別稅率。台北市針對持有兩戶以下非自住房屋,稅率二.四%,持有三戶以上,稅率是最高的三.六%;連江縣則是兩戶以下稅率一.六%,三戶以上稅率二%。至於其他縣市,今年非自住房屋稅率皆為單一稅率一.五%。

筆者認為擁有多戶房屋就認為是囤房,導致辛苦努力打拼買來房屋却不能享有,何來「居住正義」,政府不能努力賺錢買第四戶房屋,超過就認為是囤房,納稅固然是人民的義務,但是守法納稅人民却被冠上投機名聲,誰都不願意。盼政府在制定打房政策的同時,應該通盤區分出房屋「繼承」「贈與」而來者或「投資」者、建商業者等,分不同稅率課與應納的稅,不應該矯枉過正,一律發表課徵稅率,受社會與論後再修訂更新,如此不專業又如何讓人民信任,反讓政府的美意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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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