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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5729日蘋果日報B4版記者詹宜萱「誇張每五戶有一戶是夾層屋」的報導,台北市政府自民國10591日起,管制「挑高」和「複層式」設計的建案,但根據房地產市調結果,發現該類型建案仍舊推案,甚至新推案量創下七年新高。

 

    根據《住展》雜誌自1059月至106720日止,新的挑高建案,可售戶數582戶,佔全台北市可售戶數的21.7%,創下七年新高,每五戶就有一戶是挑高或複層式設計的住宅。

 

    根據台北市在民國105年擬定的《新增違章建築處理措施》,規定民國10491日起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在辦理過戶時要檢附開業建築師出具的三個月內有效「建築物無違章建築證明」,當時認為將可杜絕挑高、複層式建案的「二次違法施工」亂象。

 

    但是建商透漏,由於台北市地狹人稠,小基地只能朝小坪數、高坪效的方向規劃,因此建商就算不幫客戶做夾層,後續仍可能由買方主導「二次施工」。《住展》雜誌企研室經理何世昌表示,挑高、複層式產品管制失效,主要是法令不周全,「無違建證明」流於形式,而且官方稽查人力也不足,導致新法實施遇到重重阻礙。

    不過網路地產王總經理陳韻如也提醒,高房價之下,許多台北市購屋者紛紛購買這種挑高、複層式產品做夾層,這樣的產品就不會消失,但夾層式輕隔間,使用上會有安全疑慮,建議民眾出手前還要多方評估。

 

    筆者認為,「樓中樓」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本來建案就有設計成兩個樓層,但這種產品近年來較少,比較流行的是挑高3.6米或是4.2米的複層式住宅,在取得使用執照之後,透過裝潢「二次施工」成兩層樓的夾層,但是這種夾層雖然可以妥善空間規劃且較便宜,畢竟不是原始設計成兩個樓層,除了天花板低較有壓迫感之外,隔音也不會太好,建議民眾購屋選擇這種產品還是要慎重考慮。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買房子也要住的安心,房子如果進行「二次施工」,就有「違章」,違反《建築法》的規定情形存在!非法夾層屋不為法律容許,買方還是以不買為宜,不管「代銷」或「仲介」人員的話術,千萬不要被說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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