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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671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陳慶徽所撰「北市降房屋稅,20萬戶受惠」的報導,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以三大措施調降房屋稅:1.是用新標準單價者提高折舊率、2.地上權房屋路段率降二級即20個百分點;3.全國單一自住並設籍台北市者稅基折減16%,合計超過20餘萬戶受惠。

 

    台北市財政局陳志銘局長表示,降稅之後合計稅收減少數億元台幣,每一年台北市會有幾千戶新屋落成,所以稅收還會自然成長台幣10億元,即使減稅稅收仍會成長,可維持在一年新台幣150億元以上。

 

    本次主要調整措施分為三種:

  1. 1.      適用1037月起新標準單價的房屋採用新的折舊率,依照房屋構造而不同,像是鋼骨造、鋼筋混凝土造的房屋,折舊率由每年1%提高至1.17%。這是因為財政部放寬折舊率調整,新標準單價高,所以給予較高的折舊率。相對殘值最低可以降到28%、適用舊標準單價只只能降到40%,這是因為新標準單價高的關係,就算降到28%還是比舊標準單價降到40%繳的稅多。
  2. 2.      地上權房屋案路段率調降二級。由於一級是10個百分點、2級是20個百分店,以地上權房屋「華固新天地」為例,路段率從170%降至150%,等於打88折,理由是地上權房屋比較便宜,反映實際狀況。
  3. 3.      對於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全國單一且自住並設立戶籍在台北市的房屋,房屋稅基折減16%,折減額度以新台幣250萬元為限,最多3萬元台幣,約22.5萬戶受惠。
  4. 4.       

     不少人擔心這樣的稅制調整,是不是會影響「居住正義」,好不容易過去調高囤房稅等持有成本,現在又調降。不過筆者則認為,稅制除了要追求正義,也要追求公平,更重要的是要考量到老百姓的負擔,所以給予單一自住的房屋降稅,降低人民負擔其實也是合情合理的!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也認為「居住正義」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居住權」,現已有《住宅法》,政府也在逐步落實之中,台北市現調降「稅」是正確的作法;因為目前經濟不景氣,人民賺錢不易,再加重「財產稅」無異於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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