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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劉芝容地政士

                             

  依據民國1070507日自由時報A13版郭安家記者所撰「民間包租代管 地價稅可望減8成」的報導,台北市長都發局將《社會住宅興辦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送至北市議會審查,政府或建商興辦公宅可免繳地價稅、房屋稅。訂立自治條例後,包租代管可享一.二%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稅率,地價稅則減徵八成,也比照自用住宅僅繳二%稅率。

 

  由於房東不願繳非自用房屋稅,也不願讓房客申請政府租金補貼。近年來,政府推「包租代管人」,刺激「愛心房東」,將其房屋稅從二.四%降為一.五%;如該草案通過,包租代管人所繳房屋稅可再下修為一.二%,稅率與公益出租人一樣。草案也針對地價稅,將包租代管人減稅八十%,與公益出租一樣可享二%自用住宅地價稅。

 

  而民間業者闢公宅管道有新建、增建、改建、修繕同一建築基地的既有建物,或購買建物,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及代為管理;現在要繳一.五%房屋稅、十%地價稅,自治條例訂立後也可享免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

 

  筆者認為,台北市空屋率高,政府希望藉由「包租代管」的政策,吸引房東釋出空屋,讓有需要承租的民眾可以租得到、租得便宜。而且除了新聞提到的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可以減免「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外,也可以減徵「所得稅」,刺激房東釋出閒置房屋,也有助於活絡租賃住宅的市場。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肯定台北市政府的政策,不過李律師提醒想要把房子進行「包租代管」的房東,一定要研究好法律相關租賃的規定,確保「出租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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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廷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