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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49日經濟日報A14版記者翁至威「危老條例落日時程獎勵,提高」的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危老條例修正草案,可望在會期三讀過關。其中備受關注的10%時程獎勵,原本內政部規劃20205月屆期逐年調降為5%4%3%2%1%,修改為屆期調降8%6%4%2%1%,同樣「五年」緩衝至20255月落日。

 

    依據現行危老條例,10%時程獎勵將於10959日屆期,內政部提出修法草案,「有條件」延長時程獎勵,並新增規模獎勵,10948日在委員會審查過程中,朝野多位立委都希望10%獎勵能夠「無痛」延長一到三年,之後再來考慮遞減緩衝。

 

    對此國民黨林奕華立委主張10%時程獎勵再延三年,她指出,內政部應從民眾角度來思考,危老條例雖已上路近三年,但民眾對於政策未必熟悉,很多是108年才在開說明會,內政部應維持時程獎勵誘因,促使老舊建築儘速更新。

 

    而民進黨江永昌立委也認為10%時程獎勵應再延長一、兩年以上,危老條例從施行到地方政府全力配合,實務上仍有一段時間差,現在雙北都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許多都已快要成案,應設法維持熱度。

 

    不過內政部花敬群次長表示,當年在危老條例立法過程中,內政部已承諾時程獎勵不會一延再延,且若此次修法同意10%直接無痛延長,會不會一兩年過後,又回到立法院討論是否要再延,這將是問題所在。

 

    據了解內政部本來的草案是屆期後10%的獎勵砍半為5%並以一年為單位逐年遞減,最後在協商討論後,內政部和朝野立委都同意原本內政部的「54321」遞減方案改為「86421」,同樣在20255月落日。

 

    此外新增規模獎勵照案通過,基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可得2%容積獎勵,再增加100平方公尺加碼0.5%,依此類推。規模獎勵加計時程獎勵,最高不得超過10%

 

    筆者認為,這樣的延長,主要歸因於時程獎勵快要到期,但是需要危老重建的需求仍高,因此把誘因提高且延長,又因為避免基地零碎化,鼓勵大面積的危老重建,因此加碼規模獎勵,以彌補時程獎勵減少之不足,並提高民眾及建商參與危老重建的意願。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也認為台灣都會區危老房屋太多,有重建的必要,危老條例因有容積獎勵的誘因,使危老重建的推動引來地主及建商的高度興趣,「時程獎勵」將屆,現在修法使時程獎勵延長,立法院的「委員會」修正方式優於內政部,希望能順利完成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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