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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李廷鈞地政士

    根據民國109915日經濟日報A4版記者翁至威「都更營業稅基,將統一計算」、工商時報A12版記者林昱均、彭偉琳「建商參與都更,營業稅將加倍」的報導,財政部於民國109914日發布函釋,如果建商參與都更「以房換地」,財政部預計2021年起一律採用「主管機關之標準」,即以較貼近房市的正常市價,建商參與都更,收入營業稅負將增加「一倍」,預估先前快完備都更程序建商,將會加快腳步在新法上路前催出一波送件潮。

 

    財政部表示,如果於2020年底前核定都更計畫,經地方政府同意,建商還可以依照「房屋評定現值」計稅,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官員指出,台北市實施方法以建商成本佔比來計算、新北市則以房屋持有占比計算,財政部函釋示將實施方法明確化,而過去沒有明定這些公式,未來建商仍可自由選擇兩種公式,如果沒有選擇,財政部可以貼近市價的主管機關標準計算。

 

    本次解釋令明定地方政府自2021年起要以「主管機關認定都更後房屋價值」為計算標準,且財政部更列出建商參與都更合建分屋的營業稅公式。

 

    第一種為(主管機關認定都更後房屋價值-建商投入成本)X(不含營業稅費用及公共設施用地費用/主管機關認定都更後房屋價值)X5%;第二種為(主管機關認定都更後房屋價值-建商投入成本)[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標準價格)]X5%,換言之,就是以主觀機關認定的價值扣除成本後,以不同方式算出房屋的比例來計算營業稅。

 

    此外內政部營建署民國109年前半年全國累計核定的都更案共63件,超越2019年同期的57件,顯示都更熱度不受疫情影響,有機會延續去年熱度,創下連續兩年破百的紀錄。後疫情時代,「都更」將是拚內需的火車頭,而營建署下半年也推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將針對六層以上高危險建築加碼「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不受原容積獎勵之天花板限制,此外將針對不願意同意的「釘子戶」,加強代拆程序,同時經歷嚴謹聽證、審議程序,保護民眾權益。

 

    筆者認為,隨著台灣的建築物進入「高齡化」時代,人們生活型態改變,許多不合時宜或具有公安危險的建築物,迫切需要改建,未來都更、危老將是房市一大重點,政府當然要有完善的法規配套,才能讓將來的推動上面來說更加順利!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長期關注「都更」的法律業務,近二年來更增加對「危老重建」的法律業務,且為了增加民眾對這方面法律規定的認知,李永然律師還常撰寫這方面文章,並於永然法律研究中心開設相關課程,永然文化公司出版這方面的「手冊」、「書籍」,無非希望台灣的都市能加速老舊危險房屋的「都更」、「危老」重建,落實人民之「居住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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