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然地政士聯合事務所 常晉誠
根據民國110年10月4日經濟日報A5記者翁至威「公設比改革 焦距二方向」的報導,針對公設比改革,內政部表示,目前正在與各界溝通。不過據了解,改革方向逐漸明朗,主要有二,首先是針對社區管理委員會使用空間,將分級訂出面積上限;第二則是停車空間檢討,避免「車公」變「大公」。
內政部官員指出,目前改革方向主要也是朝此方向溝通,其中在免計容積項目檢討方面,針對社區管委會空間,將會提出上限。
近年來公設比偏高議題受到關注,部分建商將管委會空間「美化」成閱覽室、交誼廳,讓消費者買房子充滿想像,但實際上是灌到房價,部份則是將車道灌到「大公」,即使未買車位的住戶也要負擔,帶出公設比改革聲浪,許多立法委員也要求必須提出改革,讓公設比趨向合理化。
藉由上述報導,筆者這邊分享個人的意見與看法,不過先跟各位閱讀者說何謂「大公」、「小公」、「車公」?
1.大公:即「全體住戶」共同享有的空間;有水箱、空調室、管理室、蓄水池、配電室、機械房(含發電機等設備)等;近幾年建設公司的新建案也有把閱讀室、交誼廳、大廳、游泳池等也列入大公,故現在新建案裡會造成公設比較高之原因。
2.小公:則是指由「部分住戶」(因樓層不同)共同享有的空間;例如:電梯、樓層走廊、通道、門廳、樓梯間等都屬於小公的範圍。
3.車公:即停車位、車輛行走之通道、坡道空間。
筆者認為因現在新建案公有設施很多,在簽立合約書前可以先詢問建案相關公設比例,並不是每個建案公設都一樣,在確認後如不是了解的情況下,可以找尋自己信任的地政士與律師詢問相關問題,避免此篇報導發生事件明明就是車公卻被部分灌入大公,沒買車位也要幫忙支付等情況。
筆者順便補充:因契約書在尚未簽立前並無法律效應所以在簽名之前最好先不要著急不要為了貪便宜因小失大;如在購買建設公司之預售屋如對承辦案件的地政士有質疑,也可以跟建設公司提出由自己找地政士為自己協助辦理案件及貸款。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對此問題,希望政府能用心管理,因為房價已太過,現在又出現灌「公設」虛坪,更令購屋消費者吃不消,如果政府不能用心改善,將對不起購屋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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